为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的权利,推进教育公平,根据《义务教育法》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推进依法治教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实施意见》(宁教基[2015]68号)的有关要求,及《关于做好2017年秋季初中 小学和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彭教体发【2017】(194)号)文件精神,就我校2017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 张立平
副组长:禹文省 曹玉廷 徐明芳 杨志洛 马利
工作职责:负责招生的全面工作,并下设宣传组、招生组(一)、招生组(二)、安全保卫组四个领导小组。
宣传组:(办公地点:学校办公室)
组长:徐明芳
组员:翟作琴、虎妍蓉
工作职责:
1、负责本次招生公告发布、政策宣传、群众咨询答复等工作。
2、负责预招生名单公示、入籍学生名单公示等工作。
3、负责招生信息上报,针对招生情况做好与教育股的对接工作。
招生组(一):(办公地点:一(5)班教室)
组长:曹玉廷
组员:虎学君 剡贵斌
工作职责:
负责服务范围内有户口或有固定住房的适龄儿童的证件审核、登记等工作。
招生组(二):(办公地点:二(1)班教室)
组长:杨志洛
组员:周建琴 张嵩鹏 任万科
工作职责:
负责服务范围内无固定住房的适龄儿童的登记工作,并根据招生情况对剩余学位进行招收或进行随机抽签补齐学位。
安全保卫组:
组长:马利
组员:张志信 刘世海 白阳派出所干警
工作职责:
负责招生期间的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矛盾纠纷排查、处理工作
二、招生入学原则
1.坚持“免试、就近、划片、足龄”入学原则;
2.坚持同城不择校、不借读原则;
3.坚持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全部纳入公办学校就读原则;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建立招生工作公告制、招生过程监督制、招生结果公示制。
三、招生入学对象
招收
四、招生日程安排
|
时间 |
工作内容 |
备注 |
|
|
学校制定招生方案、招生公告,报教体局审核 |
|
|
|
学校公布审核后的招生公告,开展宣传,接受咨询 |
|
|
|
登记,资格审查(入户验证) |
|
|
|
上午8:30-11:30补齐学位,下午学校预招生名单报教体局 |
|
|
8月26~28日 |
预招生名单公示 |
|
|
|
报名 |
|
|
|
开学 |
|
|
|
入籍学生名单报教体局 |
|
|
|
入籍名单公示 |
|
|
9月14~20日 |
各校正式办理入籍手续 |
|
五、招生范围及入学办法
(1)招生范围:白阳镇郑河街居委会辖区内光明路以西,安定路以东,北至悦龙山,南到栖凤山(含栖凤花园小区1#~19#、28#、29#楼);一律不得跨片招生或接收借读生。在接收完服务片区内有户口或有固定住房的适龄儿童后,根据剩余学位,采取一定方式接收相应数量的片区内无固定住房的适龄儿童入学。
(2)服务片区内有户口或有固定住所的适龄儿童少年凭其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具有完全产权的住宅产权证明、户口本(户口地址与房产地址不一致的,以房产证地址为准),并提交房产证、户口本复印件,儿童预防接种证、幼儿园毕业留念册原件登记。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办理入学手续。
(3)服务片区内属下列情况之一的适龄儿童,凭相关证明材料登记,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办理入学手续。
①新购住房尚未办理房产证,提供购房合同、正式购房发票及契税缴纳等凭证(不含在建尚未入住的居民小区);
②适龄儿童少年信息登记在父母以外的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本上并共同居住的,提供户口本、相应法定监护人房产证;
③居住在自购的门面房内,在县城内确无其它住房的,提供门面房房产证;尚未办理房产证的,提供购房合同、正式购房发票及契税缴纳等凭证(不含在建尚未入住的门面房);
④住廉租房、公租房的提供与县房管所签订的居住合同及银行缴费单据;住生态移民房的提供县移民办介绍信(合缝)及银行缴费单据;住拆迁安置房无房产证的提供县拆迁办提供的安置协议、县不动产局开具的房屋产权证明。
(4)服务片区内无固定住所的其他适龄儿童,提供户口本、出生证、儿童预防接种证登记。登记完成后,若登记人数小于或等于学校剩余学位,直接办理入学手续;若登记人数大于学校剩余学位,学校采取随机抽签的办法补齐。未抽到学位的到城区其他有剩余学位学校就读;若城区学位不足,县教体局安排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5)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具有一定学习能力和生活能力的轻度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在属地学校随班就读,学校要妥善安排并给予必要的关爱和服务。并创造条件开展重度残疾适龄儿童少年的“送教上门”工作。
六、招生限额。
我校按计划招5个班,每班50人,共250人。
七、转学和新生学籍管理。
1.禁止学生学籍与就读的学校分离、与就读年级分离。
2.学校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新生名册报教体局,完成电子学籍建档工作。
八、招生咨询与监督电话
招生咨询与监督电话:0954-7015803
九、工作要求
(一)积极做好政策制定和宣传。各工作组各司其职,明确招生时间、范围、条件、工作流程、责任分解、审核监督、安全保卫等内容,做好本次招生工作。
学校招生方案和招生公告要报县教体局审核。审核后的招生公告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同时公开招生咨询电话、监督电话,安排专人认真、耐心解答学生家长的咨询和投诉。让广大学生家长知晓招生政策,确保所有片内适龄儿童按时报名入学。
(二)妥善做好入学动员和服务。要全面摸清片区内适龄儿童底数,对未按时入学的要依法动员入学,如学校动员有困难的,要及时向街道居委会报告,依法强制动员,保证适龄儿童少年100%入学。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监护人提出申请、报县教体局审批,发给缓学或免学证明,延缓入学期满,应及时入学。各组要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热情接待家长和学生。对不符合本校入学条件的,要耐心细致地做好家长的沟通和疏导工作。
(三)严格执行招生计划。
要严格控制班额,每班不超过50人。
(四)严格把好登记审查关。学校要组织政治素质好、招生业务熟的人员做好登记报名和材料把关、审验工作,对申请人提供的户口本、房产等证件要审核原件,留存与原件一致且有本人现场签名的复印件,并采取上门明察、周边暗访等形式予以核实。符合条件的办理入学手续,对确有争议的,由县教体局将申请人信息登记造册,分别送房管局、公安局复审、盖章确认。同时组织由责任督学、行风监督员等人员参加的监督队伍对招生过程进行严格监督检查。
(五)全面公示招生结果。登记、审核结束后,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将招生名单上报县教体局备案,并通过多种方式公示3天,同时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和邮箱,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学校发放入学通知。
(六)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学校要均衡编班,均衡配置师资,保障学生平等接受教育权利。严禁举办重点班或变相举办重点班,严禁学校收取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挂钩的各种捐资助学费用。
(七)严肃招生工作纪律。要精心组织、规范操作,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切实维护招生秩序。对学校违规招生、招生工作人员违规操作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对通过伪造产权、户籍等虚假材料或其他违规方式进入的学生,一经查实,立即予以清退,清退的学生由教体局安排到其他学校就读,同时对其监护人、请托人及责任人予以曝光。
彭阳县第三小学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国家及部委网站
各省区市政府网站
自治区各部门网站
宁夏各市县政府网站
固原市各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