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35/2019-00070
文号
草政发〔2019〕49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草庙乡
责任部门
草庙乡人民政府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9-04-26
有效性
有效

草庙乡人民政府关于新增及取消农村高龄老人生活津贴的报告

草政发〔2019〕49号

彭阳县民政局:

经核实,我乡刘正钰现已死亡,需取消农村高龄老人津贴;另有我乡王一土等6人已满80周岁,符合享受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待遇的条件,请审批。

1.草庙乡20194月新增享受80岁高龄津贴人员名册

      2.草庙乡20194清退享受80岁高龄津贴人员名册


        草庙乡人民政府

         2019424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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