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区、市领导的批示精神,深刻汲取江苏响水天嘉宜公司“3·21”重大爆炸事故和河南郑州旅游大巴起火致乘客死亡事故教训,推动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县安委会办公室决定从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
全县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森林草原防火、特种设备、工贸领域和旅游行业的企业(单位)。
二、排查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对照原国家安监总局制定的《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指导目录》《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自治区安委办制定的《危险化学品企业指导服务安全检查表》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排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企业规划、设计、布局规范情况,安全设施保有和投用情况,工艺运行和安全管理情况,企业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急演练和应急准备情况。(牵头部门:县应急局,成品油经营和城市燃气由县发展改革局和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
(二)道路交通:重点排查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客运车辆、货运车辆、校车、旅游包车、工程车、摩托车等重点车辆安全管理不到位;超员、超速、超载及疲劳驾驶(“三超一疲劳”);长途客车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旅游包车不具备运营资质;学生放假回家及返校乘坐无营运资质车辆等重大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事故多发路段安全隐患问题未得到及时整治等。突出对客车、货车、危化车、农用车、校车等五类车辆的排查整治,突出对超速、超员、超载、酒后驾驶四类违法行为的排查整治,突出客车、货车、校车三类驾驶人的排查整治。(牵头部门:县运管所,交通运输局、交警大队配合)
(三)建筑施工:全面排查工程参建各方主体建立健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控和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全面排查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深基坑,高大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地下暗挖工程,城市地下管网施工中事故易发环节的安全隐患,以及项目安全组织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应急管理,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安全履职情况。(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四)人员密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排查未经消防审核验收、开业前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的;将疏散通道、楼梯或安全出口锁闭、封堵或占用的;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被遮挡、覆盖的;疏散通道、楼梯和安全出口的数量、宽度,事故应急照明的设置场所、位置、数量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疏散指示标志缺少、损失和标识错误的;常闭式防火门闭门损坏不能保持常闭状态的,疏散门开启方向错误的;商住楼经营部分与住宅部分的安全出口未分开设置的;自动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不能正常使用的;建筑内部装修装饰材料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消防安全制度不健全和员工未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未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组织演练。(牵头单位:县消防大队)
(五)森林草原防火:针对当前群众祭祖扫墓、春游踏青、农业生产等野外活动大幅增加,气温回升,大风天气增多,森林草原防火形势十分严峻的实际,重点排查森林草原防火责任是否落实到村组和农户,落实到山头和地块;森林草原管护人员是否对辖区内重点场所、重点区域进行重点盯守、重点监管;是否重点检查林区、旅游景点、公墓、殡仪馆等部位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是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防火物资储备是否满足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需要。(森林防火由县自然资源管理局牵头,草原防火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
(六)特种设备:重点排查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运行记录、定期检验、人员资质、年度检查报告、注册使用登记、维保记录以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方面可能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问题。(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局)
(七)工贸领域:以有限空间作业、粉尘涉爆企业为重点,紧盯密闭设备、地下有限空间和地上有限空间,排查是企业否严格执行《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面粉、淀粉、饲料等农副产品粉尘企业爆炸危险场所是否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或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是否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是否互联互通;涉爆区未与其他场所可靠隔离;涉爆区未严格管理等。(牵头单位:县应急局)
(八)旅游行业:集中对治理非法租赁客车、旅游包车等行为,集中排查旅游景点道路交通、消防、游乐设施设备等安全隐患,整治旅游景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等问题。(牵头部门:县文化旅游广电局,相关乡镇配合)
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要求,分行业分领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
三、检查方式
(一)企业自查。企业负责人要立即组织技术骨干、一线员工对照检查内容,开展全方位、全过程安全生产自查活动。对自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制定整改和防范措施,做到措施、资金、时限、责任人、预案“五落实”,并建立健全风险和隐患台账,形成自查材料。
(二)行业全面排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负有安全监管责任的部门和单位要成立检查组,对本行业领域开展全覆盖安全隐患大排查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落实清单,责令企业限期整改,重大隐患和问题要实行挂牌督办或纳入失信“黑名单”。
(三)县安委办督查。从即日起,县安委办成立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随机抽查、查阅资料、谈话询问等方式,对县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情况进行随机督查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迅速安排。要高度重视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面部署,督促企业深入细致开展自查自改活动,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加强对安全隐患大排查的跟踪督导,及时解决各类问题,确保取得实效。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要对前期安全“体检”及本次大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逐一闭环销号、全面整改。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和问题,无法保证安全的要坚决采取停产停业停建整顿措施。
(三)认真总结,及时报送。各乡镇、各牵头部门要及时分析大排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于4月1日前向县安委会办公室报送工作总结。
联系电话:0954-7011975
电子邮箱:pyxajj@.com
彭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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