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31/2019-00171
文号
红政发〔2019〕98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红河镇
责任部门
彭阳县红河镇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9-06-19
有效性
有效

红河镇关于安全生产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

红政发〔2019〕98号

国务院安委会第十二考核巡查组于4月18日至4月26日,对自治区2018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进行了现场考核。为认真做好考核巡查反馈问题落实整改工作,根据《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务院安委会对自治区政府2018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宁安办[2019]71号)文件精神和《固原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对自治区政府2018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区、市、县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守红线意识,强化责任落实,狠抓基础建设,深入排查隐患,强化打非治违;紧盯重大活动、重要场所、重点领域,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进一步加强风险隐患管控和标准化建设,切实促进全镇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为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庆典胜利举行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巡查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落实安全生产“三大责任”,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创新安全监管机制,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升全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三、工作安排

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成立领导小组,细化分工,制定检查方案,对全镇十二个村、外来施工单位、镇直单位进行全面排查,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分工

为扎实有序推进红河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现成立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马玉星  镇政府副镇长

副组长:袁治栋  镇党委副书记

康登文  镇政府副镇长

杨正德  镇政府副镇长

张志睿  红河镇派出所所长

成  员:韩  广  红河司法所所长

史生俊  红河镇中心小学校长

曹  伟  红河镇中学校长

杨  伟  镇党政办公室主任

兰广军  镇安全生产专干

韩  军  友联村委会主任

兰志忠  韩堡村委会主任

王养民  上王村委会主任

李生茂  什字村委会主任

杨文有  宽坪村委会主任

柳生智  文沟村委会主任

兰中江  黑牛沟村委会主任

雷海军  何塬村委会主任

秦志龙  夏塬村委会主任

徐明善  徐塬村委会主任

王  靖  红河村委会主任

常廷彦  常沟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综合办公室袁治栋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社会宣传、督查指导等工作。

(二)全面巡查,追踪落实,加大惩处力度

每季度安排一次对各村、施工单位、生产单位、经营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排查,且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进行不定期抽查。

1、由组长带队,对全镇十二个村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安全隐患,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跟踪落实。

2、对重点施工企业(外来建筑施工单位、非煤矿山)进行不定期检查,重点检查施工企业项目经理、技术员、安全员是否在岗,施工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安全措施是否学习,施工人员安全措施执行情况,工地用电安全、防火安全、高空施工措施等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责令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责令停工。

3、对经营易燃易爆产品企业进行重点排查,检查全镇加油站、烟花爆竹个体户,重点检查企业注册情况,特种行业安全证、消防设施年检情况、安全管理执行情况(例如加油站给摩托车直接加油)等、烟花爆竹摆放情况、烟花爆竹仓库消防情况等。如发现问题责令现场整改。

4、加大查处处罚力度,对查出的问题分为责令现场整改和限期整改两种方式,对重大安全隐患现场无法整改或企业责任人任然强行施工、生产经营的,责令停并向领导办公室汇报请求上级部门处理。

5、对问题较多企业进行追责,责令停止营业并向安监部门汇报检查整改后再进行营业。

四、工作要求

领导小组各成员要认真学习安全知识,对安全检查方案认真研读,保证检查过程中不留死角,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小组成员要提高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生产大于一切、安全生产高于一切”的思想,对安全生产“零容忍”,提高思想认识,面对安全生产不讲人情,不留情面。

安全检查过程中,要对各类证件进行认真核对,保证企业、个体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对各类基础设施进行详细检查,对从业人员普及安全生产知识。



                                                 红河镇人民政府

                                                  20196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打印本页

主办: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子信箱:pyxxxzx2010@163.com

宁公网安备64042502000001
宁ICP备11000053号-1 网站标识码6404250004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gywa761@163.com
中央举报中心 网站地图

适老化及无障碍服务 网站支持IPv6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