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31/2019-00050
文号
红政发〔2019〕69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红河镇
责任部门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9-05-13
有效性
有效

红河镇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

红政发〔2019〕69号

各责任领导,镇直各站(所)及各村,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区、市、县“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和相关要求,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消防安全,我镇决定于4月至10月开展红河镇“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紧盯重大活动、重要场所、重点领域,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加强执法检查,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重点检查领域

商店超市、“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群租房、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高层建筑、教育机构、医疗机构、养老院、宗教场所、施工工地、电动自行车和文物建筑场所等15类重点场所。

三、重点检查内容

(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人员密集场所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员工宿舍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等使用大量易燃可燃材料装饰。

(二)防火分隔不到位。建筑地下与地上部分、住宅与非住宅部分未按规范进行防火分隔。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缺失或者损坏。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常开。门窗孔洞、竖向管道井每层楼板处封堵不严密。

(三)疏散通道不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被封闭、堵塞、占用。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四)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群租房、商店超市、施工工地等场所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车间、“多合一”场所超量存放易燃易爆原材料或者半成品。

(五)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消防水泵控制柜处于手动控制状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

(六)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停放位置与周围可燃物未落实防火措施。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

(七)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单位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会熟练操作设施设备。微型消防站队员不能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

(八)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单位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未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未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问题,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九)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单位检查整改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能力不足。单位员工不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不会报警、不会灭火、不会逃生。

四、任务分工

各村、站所定期向镇上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协调有关工作,联合开展督导检查。各部门工作任务分工如下:

(一)乡镇政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机构,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加大对“三合一”、“多合一”、群租房、商店超市、教育机构、宗教场所等区域的消防监督检查力度,清理违规住人、堵塞占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等消防违法违规问题。

(二)派出所:制定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专项整治工作。联合乡镇加大对“三合一”、“多合一”、群租房等小单位、小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力度,集中整治清理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堵塞占用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等消防违法违规问题。

(三)行政村: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加大对村级教育机构、宗教场所等区域的消防监督检查力度,配合乡镇、各站所落实好消防安全工作,联合开展督导检查。

五、步骤及措施

从2019年4月开始到10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4月1日至4月20日前)。

1.广泛动员部署。乡镇、各村、各行业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和计划,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任务,分行业、分领域部署到位。

2.制定工作标准。要按照《九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整治要求》(见附件)明确的整治重点,研判分析本辖区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重点场所和突出风险,制定务实管用的检查标准、方法和措施,并向社会公布。

3.组织约谈培训。镇上组织对各村领导、行业部门负责人、公安派出所民警、网格员和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等开展教育培训,提示突出风险,明确工作责任,督促其掌握检查重点、标准和要求。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20日至9月25日)。

1.单位自查自改。督促各单位对照检查标准,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并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5月底前,15类场所将评估结果、自查自改、消防安全承诺情况书面报告乡镇。

2.行业集中排查。乡镇将组织相关行业部门按照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和检查重点、要求,结合单位自查自改情况,逐类场所、逐类风险进行排查,分门别类建立排查台账。针对突出风险,组织行业部门、重点企业召开专题会议,通报情况、提出建议、督促整改。8月底前,相关行业部门将排查情况书面报送乡镇办公室。

3.综合施策推进。对严重失信、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及其负责人,纳入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发动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对风险突出、情况复杂的,采取专家指导、执法服务等方式,帮助查处推动解决。

5.深化专项治理。深入排查15类场所电气安全隐患,重点治理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超负荷用电等问题。组织对建筑工地、电动自行车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治理进行“回头看”,巩固治理成效。各村结合辖区火灾规律特点,开展针对性治理。

(三)总结验收阶段(9月25日至9月30日)。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于9月30日前完成专项行动总结工作,上报到镇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加强领导。各村、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全力抓好“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

(二)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明确的消防安全职责,结合专项行动要求,健全定期会商、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加强分工协作、协调配合,强化隐患防控和应急联动,合力提升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水平。

(三)跟踪问效,狠抓落实。要加强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坚决防止走形式、简单化、一阵风。要强化工作落实,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要及时通报批评,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组织实施约谈,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九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整治要求




                                           红河镇人民政府

(此件公开发布)                             2019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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