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28/2019-00014
文号
古政发〔2019〕98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古城镇
责任部门
古城镇人民政府
公开方式
公开日期
2019-05-15
有效性
1

古城镇“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方案

古政发〔2019〕98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区、市、县“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和相关要求,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消防安全,古城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决定从5月至10月在全镇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现将具体方案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紧盯重大活动、重要场所、重点领域,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加强执法检查,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重点检查领域

商场市场、“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学校、电动自行车销售、人员密集场所、施工工地等重点场所。

三、重点检查内容

(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人员密集场所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员工宿舍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等使用大量易燃可燃材料装饰。

(二)防火分隔不到位。建筑地下与地上部分、住宅与非住宅部分未按规范进行防火分隔。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缺失或者损坏。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常开。门窗孔洞、竖向管道井每层楼板处封堵不严密。

(三)疏散通道不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被封闭、堵塞、占用。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四)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商场市场、施工工地等场所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车间、“多合一”场所超量存放易燃易爆原材料或者半成品。

(五)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消防水泵控制柜处于手动控制状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

(六)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停放位置与周围可燃物未落实防火措施。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

(七)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单位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会熟练操作设施设备。微型消防站队员不能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

(八)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单位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未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未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问题,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九)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单位检查整改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能力不足。单位员工不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不会报警、不会灭火、不会逃生。

四、任务分工

镇安委会办公室成立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综治办公室,负责指导各村开展专项行动,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协调有关工作,联合开展督导检查。

(一)各村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机构,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加大对重点区域的消防监督检查力度,清理违规住人、堵塞占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等消防违法违规问题。

(二)派出所配合镇安委办加大对“三合一”、“多合一”等小单位、小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力度,集中整治违规用火用电、锁闭安全出口等消防违法违规问题。

(三)市监所严格电动自行车销售领域监管,查处电动自行车销售领域产品质量违法行为。重点排查商场、市场等场所,集中整治防火分隔不到位、设施设备损坏等突出风险。

(四)市场办要联合各站所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农贸市场消防安全排查,对发现私拉电线、通道堵塞等问题要及时上报镇安委办。

五、步骤及措施

从2019年4月开始到10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4月30日前)

1.广泛动员部署。县安委会已召开会议进行部署,我镇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和计划,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任务,部署到位。

2.制定工作标准。要按照《九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整治要求》(见附件)明确的整治重点,研判分析本辖区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重点场所和突出风险,制定务实管用的检查标准、方法和措施,并向社会公布。

3.组织约谈培训。镇安委办组织对安全生产网格员、护林员、警务助理、治安联防员、义务扑火员等开展教育培训,提示突出风险,明确工作责任,督促其掌握检查重点、标准和要求。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至9月)

1.各村自查自改。督促各单位对照检查标准,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并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5月底前,各村将评估结果、自查自改、消防安全承诺情况书面报告镇安委会办公室。

2.集中隐患排查。镇安委会将协调相关行业部门按照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和检查重点、要求,结合单位自查自改情况,逐类场所、逐类风险进行排查,分门别类建立排查台账。针对突出风险,组织各村、重点企业召开座谈会,通报情况、提出建议、督促整改。8月底前,各村、各站所将排查情况书面报送镇安委会办公室。

3.严格执法检查。镇安委办根据单位自查自改和公开承诺情况,强化执法检查,发现在自查、排查中弄虚作假或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坚决挂牌一批、公告一批、曝光一批、处理一批。对亡人和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逐起组织调查,依法严惩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

4.综合施策推进。对严重失信、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及企业负责人,上报县安委会,纳入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发动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对风险突出、情况复杂的,采取专家指导、执法服务等方式,帮助查处推动解决。

5.深化专项治理。深入排查辖区电气安全隐患,重点治理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超负荷用电等问题。组织对商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治理进行“回头看”,巩固治理成效。结合辖区火灾规律特点,开展针对性治理。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1日至10月15日)

各村要于10月15日前完成专项行动总结工作,上报到镇安委会办公室。对专项行动部署不到位,落实不到位的,镇安委会将予以通报,并责令继续开展整治。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加强领导。各村、各单位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全力抓好“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

(二)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各村要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明确的消防安全职责,结合专项行动要求,健全定期会商、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加强分工协作、协调配合,强化隐患防控和应急联动,合力提升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水平。

(三)跟踪问效,狠抓落实。要加强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坚决防止走形式、简单化、一阵风。要强化工作落实,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要及时通报批评,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组织实施约谈,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九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整治要求

 

 

                                                                                      古城镇人民政府                             

                                                                                      2019年5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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