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各企业:
现将《全镇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红河镇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年5月19日
全镇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镇建筑施工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根据区、市、县安排部署和《彭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县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彭安办发〔2018〕26号)要求,镇安委会决定,在全镇集中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区、市、县和镇党委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以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事故为重点,全方位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促进各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操作规程得到进一步贯彻,促进各方主体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落实,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全市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整治重点
(一)治理范围。全镇房屋建筑工程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包括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两处理、两改造”治理工程)、公路工程、电力工程、水利工程(包括河道施工工程)、农牧工程、卫计工程、文化旅游、通信工程等各类工程建设领域,特别要重点治理复杂地质条件下各类隧道工程项目。
(二)治理内容。重点治理施工现场以下8个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
1.项目安全组织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目标建立、定期考核制度及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安全投入资金保障等情况。
2.安全教育培训。教育培训制度建立、作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施工管理人员年度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
3.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方案审核论证审批等情况。
4.安全技术交底。施工负责人对相关管理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针对性及操作性等情况。
5.隐患排查治理。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及执行、事故隐患整改“五落实”及闭环管理等情况。
6.现场安全管理。对分包单位带班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洞口及临边防护、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
7.应急管理。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救援组织及人员、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定期应急演练等情况。
8.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施工安全风险识别和管控。地质风险因素识别及控制方案、安全风险评估、超前地质预报、瓦斯隧道通风及检测、隧道支护及安全步距、高风险工点实时监测及预警、
逃生通道设置等情况。
(三)责任分工。我镇辖区内所有在建工程项目。
三、工作安排
专项治理行动时间为2018年5月中旬至12月上旬,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底之前)。我镇实际和行业(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细化专项治理范围、重点、步骤、措施和要求,做好前期准备和动员部署,并在5月25日前将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报镇安委会办公室。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1日—11月1日)。组织专门力量,对全镇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一次拉网式摸底,建立台账,并于6月10日前报县安委会办公室。严格按照区、市、镇、县统一部署,集中开展专项治理,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每月底将专项治理进展情况报镇安委会办公室。
(三)总结提高阶段(11月1日—12月1日)。全面梳理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形成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建立健全长效机制,11月25日前将总结报告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
四、工作措施
(一)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进一步落实责任,细化检查内容,对在建项目实现检查“全覆盖”,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采取措施,切实做到“检查必执法、执法必严格”,促进工程建设各方参建主体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实施信用联合惩戒。对在专项治理行动中发现工程项目存有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仍组织从业人员冒险作业的;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生产安全事故等失信行为的,要严格按规定,将负有责任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和有关人员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实施有效惩戒。
(三)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在专项治理行动中,要把企业安全教育培训体系建设作为重点,常抓不懈。特别要加强对一线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监督管理,严把相关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关。
(四)严肃查处各类事故。对专项治理期间发生的各类事故,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组织调查处理,查清事故原因,总结事故教训,对因专项治理工作不力、走过场发生事故的,要依法严肃
责任追究。
有关要求
加强领导,认真部署。为加强对我镇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的统一领导,推进各项工作有效开展,确保此次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镇安委会决定成立由镇党委副书记晁海军为组长,各站所、各村委会负责人为成员的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组织、指导、协调、督查等工作。办公室设在镇安委会。要按照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相应的成立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层层落实责任,切实将专项整治方案及有关要求贯彻落实到企业和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及时研究解决专项治理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二)强化预防,及时整改。要全面开展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预防理念,严格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镇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对各村专项治理行动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三)总结工作,巩固成果。要注重工作的阶段性分析总结,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扎实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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