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21/2017-40830
文号
彭城管发〔2017〕224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城管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7-11-06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城市绿地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

彭城管发〔2017〕224号

  局属各股室、公司:

  《城市绿地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已经局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已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彭阳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17年11月6日

  城市绿地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县城栖凤山森林公园、悦龙山行政中心、茹河生态园等城区绿地是我县城市绿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建县以来的不断绿化,松柏苍翠、郁郁葱葱的栖凤山、悦龙山,风景如画、绿树成荫的茹河生态园、城区绿地、游园,成为彭阳县生态建设的一大亮点,其主要覆盖树种有云杉、油松、山桃、垂柳、侧柏、金叶榆、紫叶矮樱等乔灌木,常绿树与落叶树相搭配,花灌木点缀,绿化覆盖率较高。我县气候入秋以来,风干物燥,加之今年草木生长茂盛,落叶厚积,绿地内可燃物载量大增,极易引发园林绿地火灾,为切实加强绿地防火工作,保护绿化资源,立足于扑大火、打恶仗的需要,全面、高效、迅速、有序地对城区绿地进行应急处理,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救援目标及范围

  城市绿地防火工作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真正把“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防火目标落到实处,以“科学发展观和资源可持续利用”为指导。扎扎实实推进现代绿化建设,强化野外火源管理,加强园林绿地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层层落实园林绿地防火工作责任制。绿地防火应本着“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要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造成的不必要损失,力争将火灾事故率控制在0.5%以下。结合实际,确定每年十一月初至翌年五月底为防火期,绿地火险等级界定,以气象台预报为准。应急救援范围为栖凤山森林公园、茹河生态园等城区绿化用地范围。

  二、组织机构及责任

  (一)组织机构

  成立县城绿化防火领导小组,由城管局局长任组长,分管主任科员任副组长,局办公室主任及各股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园林绿化队,园林队队长兼办公室主任。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吴  毅

  副组长:赵  东

  成  员:张秉玺    高金元    沈继红    吴国玉

  李天锋    何世富    王晓平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1)县城绿化防火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协调各股室之间的防火工作,推进先进防火技术,安排防火基础设施建设。

  (2)根据上报火情信息情况做出决策,调集人力指挥扑救工作。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完善健全防火制度,加大防火制度的执行力度。

  (2)全面掌握栖凤山、悦龙山、茹河生态园及城区绿地防火动态,收集信息情况,及时将信息情况准确无误地反馈到县城绿化防火领导小组,以便于领导小组按报告情况做出决策,调集人力指挥扑救工作。

  (3)组织防火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排查,消除火灾隐患,并做好排查记录。

  (4)做好防火队员检查监督工作,督促防火队员积极做好日常巡逻、火源管理及上山人员管理。

  (5)发现火情,及时组织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参加火灾扑救工作,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目标。

  (6)安排防火队员做好栖凤山、悦龙山、茹河生态园及城区绿地日常巡逻、火源管理及上山人员管理。

  (7)安排保洁人员在保洁区域卫生的同时,要配合防火队员做好火情日常检测。

  三、火灾等级评估及预防

  绿地火险登记以气象台预报为主,火险系数为:一级不易燃烧、蔓延;二级难以燃烧、蔓延,危害程度为低度,注意绿地用火;三级较易燃烧、蔓延,危害程度为中度,严禁绿地用火;四级容易燃烧、蔓延,危害程度为高度,严禁绿地用火;五级火险为极度危险期,要死守硬看,以便消除隐患。火险等级三级以上(含三级),护林员要全日上岗,加大巡逻。清明节、春节期间,要增派人员,划段包片,指定专人24小时监控,确保安全,严禁市民上山祭坟烧纸。

  四、防火物资储备

  防火物资储备本着“宁可备而不用和不可用而不备”的原则,积极储备一定数量的防火物资,根据栖凤山森林公园山势陡峭,消防车辆不易到达等实际情况,可储备一定数量的干粉灭火器、铁锹、铁扫把和水桶等基本防火工具,同时,要选购大量风力灭火器等先进灭火器材,为胜利扑灭火灾奠定基础,防火领导小组每年要对防火器材进行检查、补充、更新。同时,将防火器材放置在醒目和方便拿取的地方,并确定专人保管,一旦发生火灾时,必须能够及时拿得出,用得上。

  五、应急救援队伍及演练

  园林绿地防火救援坚持以“专业为主,军、警、民相结合”的原则。组建由园林绿化防火队员为骨干的扑火队为园林绿地防火第一梯队;局属各股室人员为防火第二梯队;发生重大火情时,向防火领导小组请示,由领导小组组织公安干警、消防官兵和人民群众为防火第三梯队,全面预防火灾事故发生,有效保护园林绿地资源。防火队伍演练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积极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人员外出学习,借鉴先进经验,聘请专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实战演练,熟练掌握从事火灾事故的危害特征、处理方法、急救知识。并对自身防卫救援进行培训,从而提高队伍的作战能力,一旦出现火灾事故,能及时出击、控制火势。

  六、应急救援

  火灾发生后,要及时将火灾信息准确报防火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召开紧急会议,研究提出火灾事故处置方案,经组长批准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各成员也要赶赴火灾现场,组织、协调,督促做好火灾扑救工作,救援现场不许老人儿童参加,根据园林绿地火灾发生的规律和特点,必须遵循“先控制、后消灭、在巩固”的程序段进行。

  1、控制火势阶段。控制火势是初级灭火阶段,其任务主要是封锁火头,控制火势,把火限制在一定范围内燃烧,也是扑火最紧迫的阶段。

  2、稳定火势阶段。在封锁火头,控制火势后,必须采取更有效的措施扑打火翼,防止火向两侧扩展蔓延,是扑火最关键的阶段。

  3、清楚余火阶段。火灾扑灭后,必须在火烧迹地上进行巡逻检查,发现余火要立即扑灭,防止复燃。

  4、看守火场阶段。主要任务是留守人员看守火场,一般林地起火要坚守12小时,中龄林、成龄林坚守24小时以上,确保无余火后方可撤离。火灾彻底扑灭后,园林绿化队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植被补植计划,选择适宜树种,完成火烧迹地植被补植工作。

  七、事故报告及现场保护

  防火领导小组要严格履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电话为7017555、13389598263、7015465,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火灾必须立即扑救,并立即向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火灾事故报告后,值班人员要对起火时间、地点、原因及报案人的基本情况进行记录,并进一步核实情况后,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以便调集充足的人力、物力资源进入应急处理状态,第一扑火队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疏散周围群众,排除其他一些不安因素,火灾消除后要安排足够的人员看守火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将受灾面积、扑救情况、物资消耗、经济损失、人身伤亡及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等进行调查,记入档案,并填写报表逐级上报处理备案。

  八、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

  一般性火灾事故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查处,重大火灾事故或救援过程中造成人员伤亡的,要及时上报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善后处理方案及时救治伤员,同时报请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公安部门查处。

  九、几点要求

  1、发生火灾后,应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积极组织扑救和紧急处理,防止火势蔓延,减少火灾损失,切实做好各项安全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2、火情信息报告准确,上下联络保证畅通,火灾报告制度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3、抢救过程中,各有关单位和组成人员要加强组织纪律,相互配合,提高抢险救援效率,防止各类不安全事故发生,在抢救过程中和抢救结束后,参战队员不得擅自离开。

  4、发生园林火灾后,要注意保护火灾现场起火点,防火领导小组应组织人员立即查明起火原因,对肇事者和责任人要依法从快从严从重处理,并将调查情况书面报告县草原防火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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