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彭阳县建筑垃圾运输管理秩序,提升城乡环境治理精细化水平,保障城市建设项目有序推进,现就公开征集具备相应资质的建筑垃圾运输服务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依法取得建筑垃圾运输行业相关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自愿参与彭阳县区域内建筑垃圾运输服务的企业,均可申请备案。
二、申请条件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建筑垃圾运输专项资质等法定证照,证照经营范围涵盖建筑垃圾运输相关业务;
2.拥有符合国家标准的密闭式运输辆,车辆数量不低于5辆、不得私自改装和加装高栏、技术性能满足彭阳县区建筑垃圾运输作业要求,且已完成GPS、视频监控等智能监管设备安装并接入行业监管平台;
3.具备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车辆运营管理制度和环境卫生保障措施,近10年内无酒驾、毒驾、重大事故的违法行为;
4.配备专业的驾驶人员和管理人员,驾驶人员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及从业资格证,驾驶证违章不能超过3条;
5.符合彭阳县区建筑垃圾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及相关管理规定。
三、申请时间及地点
1.申请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0个工作日内(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2.申请地点: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污办
3.联系电话: 0954-7017555
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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