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经彭阳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彭阳县农业农村局进行实地核查,下列生产经营者的综合评审合格,达到许可要求,拟核发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2024年1月29日至2024年2月2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彭阳县审批服务管理局或农业农村局实名反映,电话:7015018、7012657,电子邮箱scfwglg@163.com。
企业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生产经营范围 | 注册地址 | 申请类别 | 生产经营区域 |
宁夏春又发农副产品有限公司彭阳分公司 | 段学龙 | 番茄 辣椒 | 彭阳县财富广场A-45号 | D:非主要农作物种子 | 宁夏固原市彭阳县 |
彭阳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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