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消除农村食品安全隐患,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确保农村食品安全工作得到加强和提升。根据固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举办全市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培训班的通知》(固市监函字[2019]42号)文件要求,彭阳县市监局组织人员在全县12个乡镇举办了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法律法规培训,现将培训工作总结如下:
一、精心组织,全面部署工作
县市监局接到文件后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了全县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法律法规培训计划,制定下发了《彭阳县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法律法规培训实施方案》,按照市局文件要求细化了培训方案,明确了培训的重点和目标,要求各市监所精心组织好培训活动,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确保教育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二、分批实施,注重培训效果
(一)4月23日至5月15日,以全县12个乡镇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集市、农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负责人为培训主体,每个乡镇培训1天,参训人员达2500余人次。
(二)培训班上,县局稽查队、食药股、各市监所分别组织人员学习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经营店和食品小摊点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小摊点备案管理办法》等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通过培训,使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深入人心,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进一步提高了全县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三)培训结束后,各市监所组织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逐一签订承诺书、责任书,并向社会公布,加强社会监督和自我约束。同时,将本辖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基本信息和培训、抽检、日常监管情况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方便公众查询和监督,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三、多措并举,开展系列宣传
培训结束后,组织部分经营户参观食品加工生产企业、学校食堂,检查了企业生产现场及工艺流程,查阅了相关制度、原辅材料采购记录、出厂检验报告及销售记录等。并以发放宣传材料、现场咨询等形式,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以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共发放宣传材料2000多份,咨询服务群众300多人次,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通过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主体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增强了食品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同时,将以这次集中教育培训为契机,逐步完善乡村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切实实行“先培训后上岗”,不断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从业素质,使其合法生产、诚信经营,提升农村食品安全的总体水平。
彭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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