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70/2025-00058
文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部门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5-10-16
有效性
有效

严查美甲产品安全 捍卫指尖上的美丽

为保障公众用妆安全,净化化妆品市场,近日,我局根据自治区药监局通报的化妆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对辖区内美甲店、美容院及化妆品零售店组织开展美甲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检查,旨在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切实保障消费者“指尖上的安全”。

一、聚焦质量根本,织密安全责任“防护网”

以辖区内美甲店、美容院及化妆品零售店为重点检查对象,围绕两大维度压实主体责任。一是严控产品质量。重点排查指甲油、甲油胶、卸甲水等产品是否非法添加二氯甲烷、甲醛、苯、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及铅、汞、砷等禁用重金属色素(此类物质长期接触可能危害呼吸系统、皮肤及生殖健康),从源头上保障产品质量安全;二是规范经营管理。核查经营者是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能否提供合法进货凭证、产品注册批件或备案凭证,确保产品来源可溯、质量可靠。

二、聚焦隐患排查,织密风险防控“监督网”

针对美甲产品流通、储存全环节开展细致排查,确保产品“身份真实、状态合格”。一是核查产品标签标识。检查产品标签是否清晰标注产品名称、全成分、生产企业信息、生产许可证号/备案编号、使用期限及注意事项等法定信息,进口产品是否加贴中文标签,坚决杜绝“三无”产品流入市场;二是排查产品储存状态。严查是否存在过期产品未及时清理,或未按标签要求避光、密封储存等不当行为,防止产品因储存不当失效或变质。

三、聚焦法规宣贯,织密教育引导“认知网”

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着力提升经营者合规意识。一方面,面向经营者深入宣贯《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通过“面对面讲解、一对一指导”,明确其应承担的主体责任与法定义务。另一方面,结合检查中发现的典型问题,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引导经营者深刻认识“质量安全是企业生命线”,从源头增强守法经营的自觉性。

截至目前,本次行动共检查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21家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5份,下架不合格化妆品78瓶(盒)。

“美丽无小事,安全总关情”。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大化妆品市场监管力度,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经营使用不合格化妆品、标签违法等行为,重拳整治行业乱象,筑牢美甲产品安全屏障,全力守护消费者指尖上的美丽与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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