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70/2025-00012
文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5-03-05
有效性
有效

防风险 保安全 促发展——彭阳县市监局召开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风险隐患座谈会

为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部门与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沟通交流,强化对药品安全风险隐患的认知,规范药品经营行为,保障药品质量安全促进医药行业健康发展,33日,彭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全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风险隐患座谈会。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通报了“四防”督察组对药品领域专项督查发现的问题,部署了2025年全县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检查重点工作。与会企业代表围绕药械经营环节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了深入交流讨论,并就如何加强行业自律、提升药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

会议要求各药品零售企业:一是店容店貌要整洁有序。药品陈列、储存区域不得存放个人生活用品。工作人员着统一制服,佩戴工作标牌;二是经营设施要满足条件。药品阴凉区(柜)满足需要的空间,监测及调控温湿度的设备运行正常。不得在温湿度检测设备探头附近使用湿毛巾、水盆等物品干扰温湿度检测设备,出现超标及时处理。药品陈列、储存分类分区标识标牌醒目规范,符合要求;三是人员配备要符合规定。执业药师及药学技术人员配备严格执行自治区药监局《关于零售药店执业药师配备使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药监发[2020]71号)规定,在职在岗履职到位,杜绝“挂证”;四是经营行为要合法合规。购进、销售药品全部录入计算机系统管理,不得有超出计算机系统管理体外循环的经营行为。“阳光药店”信息系统内人员等信息发生变更时依法及时履行变更及更新有关信息。销售特殊管理药品按要求登记购买者身份证号等。未经执业药师审核不得销售处方药。不得购销过期等假劣药品。

下一步,我局将定期开展风险会商和药品安全形势分析,持续紧盯重点品种、重点对象、重点区域,加强安全风险管理,严控质量风险隐患,全方位筑牢药品安全底线,推动药品安全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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