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70/2023-00060
文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3-09-04
有效性
有效

部门联动合力推进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工作落实落细

为进一步规范美容美发行业市场秩序,加强化妆品经营使用管理,保障公众用妆安全。近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卫生健康部门召开全县美容美发机构落实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工作推进会,美容美发机构负责人共15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对今年以来监管中发现的美容美发机构在落实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方面存在问题进行了通报,对《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进行了再学习再解读,传达学习自治区药监局《关于开展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关于深入推进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索证索票)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对照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考核细则,对美容美发机构购用化妆品的行为进行了再规范再统一。

会议强调,推行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保证产品可追溯,是清理化妆品市场假冒伪劣产品的重要手段,是落实“四个最严”的重要体现,是化妆品流通环节最重要的基础性工作,需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力争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一要提高认识,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索证索票)是《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和《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重要责任和义务,是保障化妆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举措,各市场主体务必强化认识,将主体责任持续落实在日常经营活动之中;二要自查自纠,全面消除安全隐患。各美容美发机构要对照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相关要求及考核细则的具体事项,全面查找不足和漏洞,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消除行业隐患,守底线保安全,切实规范提升化妆品流通环节市场秩序;三要守法诚信,拒绝违法违规行为。各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要执行全品种进货查验记录度,落实一品一登记,完善台账登记要素,改变乱和差的现状。进一步规范资质和票据索取、整理归档工作,按品种建立档案,一品一档,做到档案资料齐全、归档有序、查阅方便,确保经营活动合法合规。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打印本页

主办: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子信箱:pyxxxzx2010@163.com

宁公网安备64042502000001
宁ICP备11000053号-1 网站标识码6404250004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gywa761@163.com
中央举报中心 网站地图

适老化及无障碍服务 网站支持IPv6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