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彭阳县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彭党农发〔2025〕8号),县农业农村局组织项目实施相关单位对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项目(第一批)进行验收,现将项目实施对象、拟兑现补贴资金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红河镇、交岔乡、罗洼乡、古城镇、新集乡及草庙乡及共完成西门塔尔能繁母牛补贴104户971头,每头补贴400元,拟兑现补贴资金38.84万元;其中脱贫户、监测户及县内移民户完成西门塔尔能繁母牛补贴54户239头,每头补贴400元,拟兑现补贴资金9.56万元。
公示时间2025年6月13日—6月22日,公示期10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6月22日18:30前,以实名制或书面形式,向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反映,以便调查核实。
举报电话:0954—7013532,12317;举报邮箱:nxpyxmfwzhx@163.com
附件:彭阳县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项目拟兑现补贴资金公示表(第一批)
彭阳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20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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