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14/2024-00067
文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4-05-28
有效性
有效

彭阳县2024年有机肥替代化肥项目堆肥验收办法及结果公示

为准确掌握2024年彭阳县有机肥施用与化肥减量示范项目完成情况,客观评价项目建设质量和效益,根据《彭阳县2024年有机肥替代化肥项目实施方案(彭农产办202418号)文件要求,经会议研究决定,对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面积进行验收,现将验收办法及验收结果公示如:

一、验收内容

根据2024年彭阳县有机肥施用与化肥减量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建设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面积0.5万亩,优先选择县域内有堆肥意愿的种植大户、农业企业、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示范面积在1000亩以上、示范地块农业基础设施相对较好。亩施初级腐熟农家肥1.5方以上,减少化肥使用量3%以上,亩堆肥补贴资金90元,总堆制初级腐熟有机肥7500方以上,总补贴资金45万元。对遴选上报的示范主体进行验收,未上报遴选的不予验收

二、验收时间

内业资料收集整理结束、田间堆肥完成后及时组织验收,于4月上旬初验,5旬验收结束。

三、验收办法

(一)成立验收领导小组。

长:陈宏障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副组长:  县财政局农财股股长

虎琛斌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

  杨瑞霞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支部书记

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研究员

时彩霞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高级农艺师

李秀花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高级农艺师

  县农业农村局产业办主任

陈建伟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农艺师

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验收方案,细化、量化验收考评办法,各类经营主体堆肥腐熟后,县、乡(镇)、村三级同时进行全部验收。

(二)查看内业资料。查看实施主体购买腐熟剂清单、畜禽粪污来源清单合同、租地协议、土地流转花户表及种植布局图等资料是否健全,初级腐熟有机肥检测报告,对于存在土地流转纠纷,申报对象有伪造申报材料、提供虚假合同、协议、骗取冒领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补偿资格。

(三)实地堆肥质量、数量核实。为了确保面积真实准确,验收领导小组组织技术人员进行实地跟踪,进行堆肥技术培训,腐熟后进行堆肥数量实地丈量、质量验收现场取样,送给检测公司进行堆肥技术指标测定,验收人员必须坚持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对实施主体、堆肥数量、质量效益要综合评定,统一要求,统一口径,一个标准验收到底确保验收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严禁弄虚作假。堆肥必须利用畜禽粪便、作物秸秆、尾菜等农业废弃物为原料,要求3-5m3农家肥加1公斤腐熟剂,条垛式堆肥,堆体温度达到55℃-65℃(摄氏度)15天以上,堆体温度达到60℃以上2天翻堆一次。腐熟后种子发芽指数、蛔虫卵死亡率、粪大肠菌群数、重金属技术指标要求须符合农业行业标准《畜禽粪便堆肥技术规范》(NY/T 3442-2019)。

(四)综合考评。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科学考核考评,重点考评项目完成、技术指标、面积等内容。

五)结果公示。对验收结果在彭阳政府网站公示,县级公示如有异议,进行再次核实,如无异议后形成验收报告,申请县财政局进行资金兑付。

四、验收结果公示

现将验收结果给予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时间:2024528日至66日。如有异议,请向彭阳县农业农村局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办公室(电话:0954-7012861)反馈

附件1. 2024年彭阳县有机肥替代化肥项目有机肥堆肥主体遴选结果表

2. 2024年彭阳县有机肥替代化肥项目有机肥堆肥验收情况

彭阳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2024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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