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和自治区第一批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技发〔2022〕44号)与《2023年彭阳县冷凉蔬菜绿色生产技术示范推广项目实施方案》(彭农产办发〔2023〕3号)精神,近期组织县、乡、村、组相关人员联合同步验收,现将第二批自治区农业财政蔬菜项目验收结果公示如下。
由宁夏春又发农副产品有限公司彭阳分公司在新集团结蔬菜育苗中心创建设施蔬菜绿色标准园1个,面积100亩(设施占地面积)。本次拟兑付蔬菜绿色标准园补贴资金500000元,其中:示范区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211495元,育苗供暖设备购置214505元,产品监测、品牌培育、科技培训等其他费74000元。
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17日至10月26日,共10天。公示期间如与事实不符,请于2023年10月26日前,以口头、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彭阳县农业农村局或彭阳县蔬菜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举报。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线索准确,实名举报,以便调查核实。
举报电话:0954-7012604 7011531 12317
举报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30;节假日不休息。
附:2023年第二批自治区农业财政蔬菜项目补贴资金公示表
彭阳县蔬菜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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