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彭阳县2023年关于对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资金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彭政办发〔2023〕37号)文件要求,我镇组织以村为单位,对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实际种植的冬小麦、玉米、大豆、马铃薯、杂粮等粮食作物进行核实,对于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实际产生者,每亩发放一次性种粮补贴5.45元,总补贴资金303417.85元。
现将红河镇2023年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农户信息登记表进行公示,公示期限10天,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从即日起10日内向红河镇人民政府反映。
附件:2023年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农户信息登记表
公示时间:2023年6月12日—2023年6月21日
举报电话:0954-7761012
红河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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