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维护广大群众利益,根据《2022年彭阳县农用残膜回收利用项目实施方案》(彭农产办发〔2022〕19号)和《2026年彭阳县农用残膜回收利用项目实施方案》(彭农发〔2026〕31号),经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现就补发2022年第三批农用残膜颗粒加工补贴事宜公示如下:
公示期限:2026年5月26日—6月5日,共10天
公示单位:彭阳县农业农村局
通讯地址或电子邮箱:pyxnjz@163.com
监督电话:0954—7012604 0954-7012619 12317
项目完成情况:2022年彭阳县农用残膜加工企业第三批共造粒520.73吨,拟补贴资金4168584元,其中彭阳县世阳再生资源有限公司275832元、彭阳县鑫鹏再生资源有限公司140752元。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彭阳县农业农村局,彭阳县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中心反映。
附件:彭阳县2022年农用残膜加工企业第三批造粒统计表
彭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5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国家及部委网站
各省区市政府网站
自治区各部门网站
宁夏各市县政府网站
固原市各部门网站
主办: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与维护:彭阳县网络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0954-7013891
宁公网安备64042502000001
宁ICP备11000053号-1 网站标识码640425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