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草庙乡新洼、赵洼等村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等3个项目已完成建设,现将征占地及地面附着物拟补偿资金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5月22日—31日,公示期10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26年5月25日18:00前,以实名制或书面形式,向彭阳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反映,以便调查核实。
举报电话:0954—7012772,12317;举报邮箱:pynykf@163.com
附件:1.彭阳县草庙乡新洼、赵洼等村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征占地及地面附着物拟补偿资金公示表
2.彭阳县2024年红河镇徐夏塬灌区现代高效节水农业项目征占地及地面附着物拟补偿资金公示表
3.彭阳县2023年孟塬现代高效节水农业项目征占地及地面附着物拟补偿资金公示表
彭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5月22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国家及部委网站
各省区市政府网站
自治区各部门网站
宁夏各市县政府网站
固原市各部门网站
主办: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与维护:彭阳县网络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0954-7013891
宁公网安备64042502000001
宁ICP备11000053号-1 网站标识码640425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