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彭阳县2025年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培育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今年以来,我县组织开展了自治区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和申报认定工作,监测认定10家,新申报认定5家,拟兑付补贴资金35万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8日—12月7日,共10天。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彭阳县农业农村局举报,举报电话:7012604 12317。为方便对举报问题及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县农业农村局将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的问题经调查属实,将取消相关经营主体享受补贴的资格。
附件:彭阳县2025年第十二批自治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补贴资金汇总表
彭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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