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民政为民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开展低保工作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宁民字〔2017〕134号)和《关于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彭民发〔2017〕286号)文件要求,在对全镇在册城乡低保人员进行详细入户调查和严格审核的基础上,拟对苏安吉等21户30人因死亡等原因,不再符合城乡低保享受条件的人员予以取消,望审批。
特此报告。
附件:王洼镇取消城乡低保对象花名册
王洼镇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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