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31/2018-44883
文号
红政发〔2018〕139 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红河镇
责任部门
彭阳县红河镇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8-06-11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红政发〔2018〕139 号

关于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各村委会: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民政为民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根据县人民政府《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彭阳县2018-2020年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彭政办发〔2018〕81号)要求,镇人民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镇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整治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市委四届二次全会对社会救助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以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错保”等问题和推行“阳光低保”、全面排查“漏保”为重点,在今年全面开展城乡低保清理整顿基础上,对在册低保对象进行全面排查,坚持低保1人户清退与扩面两手抓,切实提高户均保障水平;对低保边缘户、建档立卡户家庭进行全面核实,紧盯老年人、残疾人、大病患者、军烈属和优抚对象等四类特殊人群,确保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推动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政策规范实施,全面提升我镇低保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加大问题整改力度。针对县民政局核对中心指出的我镇低保工作存在部分死亡人员、户籍迁出人员没有及时清退,本人或家庭拥有车辆的人员、公职人员及其家属违规享受低保等问题,各村委会要结合本村实际情况,认真查找出工作中的不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对违规享受低保的人员要及时清退。要加大违规资金追缴力度,对违规享受低保、高龄津贴的人员,要及时追回违规领取的低保资金和高龄津贴,必要的时候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于部分低保对象死亡后仍违规领取低保资金,但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减少追缴额度,但要说明理由,以备回查。

(二)全面复核低保对象。各村委会要结合本次专项整治,对本村农村低保对象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复核。对所有在册低保对象进行入户走访,了解低保对象及其家庭成员实际生活状况、收入和财产状况。要做好入户走访记录,认真填写相关表册,准确掌握第一手资料,坚决杜绝死亡人员、外出多年人员和户籍迁出人员违规享受低保的现象发生;坚决杜绝拥有车辆的家庭、公职人员家庭、村居干部家庭、农村居民在城市拥有房产家庭、拥有经营实体家庭、拥有营业房和生活水平明显高于保障标准家庭违规享受低保现象发生。

(三)严肃查处“人情保”。重点对本村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以及媒体曝光、纪委调查、信访举报的案件进行集中查处;各村委会要明确和公布我镇农村低保救助监督举报热线(0954-7761012  15008644565),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镇政府将对群众反映和媒体披露的问题,成立专项工作组入户核实,并召开村“三委”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做到件件有核实,事事有回应。对发现的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备案一起。

(四)有效遏制“错保”。充分运用“民政云”救助核对系统和“数字民政”核对平台,对在册低保全部人员进行信息核对,对已经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要坚决清理退出低保范围。在低保审核审批中,进一步明晰家庭经济状况核查的内容和方法,坚决纠正和杜绝不经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纳入低保的做法,有效减少和遏制“错保”发生。

(五)着重排查“漏保”人员。各村在组织入户走访时,要对低保边缘户、建档立卡户以及其他困难家庭进行全面核实,重点对老年人、残疾人、大病患者、军烈属和优抚对象等四类特殊家庭,进行集中排查登记,将符合低保、高龄条件的困难群众,严格按照低保、高龄审核审批程序,及时纳入救助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对低收入家庭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可按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对家庭生活困难符合低保条件的,提倡按户施保,加大保障力度,提高户均保障水平。除低收入家庭中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和1人户家庭外,不得新增1人低保户。在动态管理基础上,要维持低保人数相对稳定,防止低保对象大出大进,逐步形成低保对象能进能出、进出有序的工作格局。

分类统计保障对象。对在册的低保对象进行分类统计,重点标注出残疾人(残疾等级及类别)、建档立卡户(已脱贫建档立卡户、未脱贫建档立卡户、已脱贫兜底户、未脱贫兜底户);对兜底户家庭中有新增人员(嫁入、新生儿等)及清退人员(户籍迁出、死亡)的要及时上报。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低保专项整治,既是整改落实县民政局核对中心反馈我镇低保问题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我镇低保规范化管理的有效手段。各村委会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强化责任落实,要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责任到人、工作到户的原则,扎实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村两委班子负责人要靠前指挥,深入一线,切实回应群众呼声,解决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群众多次反映的突出问题。镇人民政府将成立专项核查组,对各村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核查,对认识不到位,行动迟缓,工作不力,造成整改措施不能有效落实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强化宣传,正面引导。要多渠道、多方式深入开展低保救助政策宣传,引导公众关注、参与、支持救助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群众对救助政策知晓率要达到95%以上。要公开救助监督咨询电话,对因专项整治造成的来信来访工作,要耐心向信访人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三)严明纪律,转变作风。要将纪律作风建设贯穿于专项整治全过程,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为民务实,切实履行责任。在入户调查过程中,要广泛听取群众声音,全面掌握保障家庭和申请家庭真实情况,以扎实的作风推动整治任务全面落实。对于专项整治和完善机制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限期整改。对政策落实不到位的,要在全镇范围内通报批评,对问题严重的,要报请纪检、检察等部门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各村委会要在入户核查结束后。认真总结并及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核查发现的情况如实提交会议研究并公示。对公示无异议后得清退人员名单及扩面人员名单及时报镇社会救助窗口。(在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过程中,要留存会场照片、做好会议记录)

 

 

 

红河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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