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35/2020-00013
文号
草政发〔2020〕10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草庙乡
责任部门
草庙乡人民政府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0-03-04
有效性
有效

草庙乡人民政府关于新增和取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报告

草政发〔2020〕10号

彭阳县民政局:

经本人申请,我乡张和乾1523人,因患病、残疾等原因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经核查情况属实,符合低保条件,经乡党委会议2月26日研究决定,现新增张和乾23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另有杨翠霞等19人因就业、死亡、转高龄等原因需进行清退,请审批。

附件:1.草庙乡20203月新增农村低保花名册  

    2.草庙乡20203清退农村低保花名册   

     

                                           草庙乡人民政府

                                            2020年3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打印本页

主办: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子信箱:pyxxxzx2010@163.com

宁公网安备64042502000001
宁ICP备11000053号-1 网站标识码6404250004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gywa761@163.com
中央举报中心 网站地图

适老化及无障碍服务 网站支持IPv6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