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35/2019-00083
文号
草政发〔2019〕88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草庙乡
责任部门
草庙乡人民政府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9-06-14
有效性
有效

草庙乡人民政府关于取消王小原等13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报告

草政发〔2019〕88号

彭阳县民政局:

经核实,我乡王小原13人因转户、出嫁等原因,已不符合低保条件,现取消其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请审批。

附件:草庙乡20196月取消农村低保人员花名册  



                         草庙乡人民政府

                      2019年6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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