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我县社会保险工作按照“12334”工作思路狠抓工作落实,即以“民生为本、依法经办”为主线,落实“一项改革”(“五险合一”经办体制改革),推进“两项工作”(机关事业单位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加强“三个重点”(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基金管理、待遇支付),打造“三个亮点”(社保卡综合应用、宣传、窗口服务),夯实“四项基础”(档案管理、信息数据、经办管理、作风建设),不断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建设,进一步提升经办管理服务水平,努力推动社会保险事业创新发展。现将2017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各项工作进展情况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2017年,新扩参保单位17个,新增扩面人员537人,参保总人数达到11355人,完成全年任务(11191人)的101.4%;全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5569.52万元。其中:征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9623万元(其中征缴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4411万元),利息收入28.51万元,滞纳金收入108.29万元,转移收入437.66万元,调剂金收入5372万元。完成全年征缴任务(3147万元)的305.78%。2017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金支出12383.35万元,(其中,基本养老金支出11832.44万元,丧葬抚恤补助支出547.71万元,转移支出3.2万元)。养老金发放率和支付率均为100%。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2017年,新增城乡居民参保人员2527人,参保总人数为111464人,参保率99.1%。完成区上任务(110266人)的101.09%;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870.09万元,其中个人缴费收入1103.91万元,财政补助收入4575.65万元,利息收入188.22万元,转移收入2.31万元。征缴率92.1%。年底城乡居民领取养老金人员23518名,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004.95万元,(其中:基础养老金支出3738.55万元,个人账户支出116.18万元,丧葬抚恤补贴129.44万元,转移支出20.78万元)。养老金发放率和支付率均为100%。特困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加养老保险人数分别为1627人、30042人,参保率分别为100%和100%。
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2017年,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总人数为7430人(其中:在职职工5606人、退休人员1824人),完成全年任务(7426人)的100.05%。2017年,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3435.27万元,(其中:征缴养老保险费13331.35万元、财政补贴收入46.42万元,利息收入57.50万元)。完成任务征缴任务(9970万)的133.72%。2017年征收职业年金1614.36万元,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0580.70万元,养老金发放率和支付率均为100%。
4、失业保险工作。2017年,参保总人数6372人,完成全年任务(6172人)的103.24%。征缴失业保险费222.03万元,完成全年任务(246万元)的90.26%(按实际降低缴费比例后任务164万元计算,任务完成率为135.38%)。
5、城镇职工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工作。2017年,城镇职工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10166人、8048人、7264人,分别完成任务(9600人、7000人和6400人)的105.9%、114.97%和113.5%;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7606人,参保率100%。征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4933.10万元;征缴工伤、生育保险费分别为537.52万元、148.60万元;征缴公务员医疗补助资金1498.22万元。2017年,共支付职工医疗保险基金3377.99万元,其中,支付统筹基金872.53,个人账户2505.46;支付公务员医疗补助资金36.24万元;支付工伤保险基金137.09万元;支付生育保险基金238.28万元。
6、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207650人(其中:一档182224人,二档13994人,三档11432人,新生儿参保773人),其中:特殊人群35645人,建档立卡户63902人,参保率100%,完成全年参保任务(203000人)的113.25%,征缴城乡居民个人基本医疗保险费2675.42万元。2017年共支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7852.63万元。
7、社会保障卡管理和综合应用工作。2017年,累计发卡制卡266877张,其中城镇职工制发卡11458张,城乡居民制发卡225419张,激活率100%,社会保障卡发放率99%。我县在确保社会保障卡发放的同时,积极推行社会保障卡的综合应用功能。一是在全面实现城乡居民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社会保障卡发放的同时,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全部实行社会保障卡发放。另外,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全部使用社会保障卡发放工资。二是在医疗保险费用即时结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缴纳等全面运用社会保障卡。三是积极扩展社会保障卡的综合应用范围,加强部门联动,逐渐向就业服务、涉农资金等公共服务领域扩展。其中,县民政部门统一使用社会保障卡发放城乡居民低保费和各项民政救助资金,各乡镇使用社会保障卡统一发放各项惠农资金。
(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情况。
1、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工作。2017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7030.84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11851.2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结余8678.62万元。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全部上解固原市统一管理。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严格按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存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了社保基金的安全与完整。
2、内控监督工作。
2017年,全年累计社会保险费书面稽核率达100%,实地稽核养老保险参保单位87户,参保人数5600人,享受待遇2200人;医疗保险参保单位132户,参保人数2260人,享受待遇2000人;工伤保险参保单位80户,参保人数2260人,享受待遇31人;生育保险参保单位80户,参保人数2100人,享受待遇80人。全年通过开展社会保险稽核检查,查出漏保人员67人,补缴社保费17.8万元;查出追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多领养老金8.2万元、追回企业职工多领、冒领养老保险基金107人、金额92.52万元、追回城乡居民多领、冒领养老金13.16万元;追回医疗保险违规资金60.37万元。共计追回养老、医疗保险违规基金204.25万元。有力惩治了多领、冒领养老金、少报、少缴社会保险费和违规报销保险费用的行为,有效地维护了社保基金安全与完整。
3、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和稽核工作。
2017,我县企业职工领取养老金人员资格已认证完成5019人,认证率为99.5%;机关事业单位领取养老金人员资格已认证1637人,认证率为95.12%;城乡居民领取养老金人员资格认证22720人,认证率99%。经对领取养老金人员实地稽核,查出重复领取养老金人员4人,重复领取养老金22255元,已全部收回;查出职工养老保险与失业保险待遇重复领取的1人,已追回重复领取失业保险金3432元;查出死亡冒领职工养老保险的42人,已全部追回冒领养老金611980元;查出死亡冒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147人,冒领养老金61807元,已全部收回。2017年,稽核查出应缴回冒领基金113.88万元,实际已缴回113.88万元。
4、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和监控工作。
2017年,共签订服务协议医药机构75家,其中年度内新增11家。制定了协议医药机构考核细则,开展定期督查考核工作,对协议医疗机构进行规范化管理。同时,成立了医疗保险评审小组,对住院病历进行分析评估,规范和监督医疗保险经办行为;通过自治区社保监控系统查实我县违规案例3595人次;稽核1.5万元以上大病900余例;开展外伤认定1034例。查出违规资金69.8万元,全部追回,拒付报销费用18.24万元。
(三)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和政策落实情况。
1、“五险合一”经办体制改革工作。我县“五险合一”经办体制改革工作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社保局的大力支持下,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社保局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情况,加强同县编办、县财政等部门沟通协调,“五险合一”经办体制改革工作扎实有效推进。经多方协调努力,我县2017年5月经自治区编办批准,彭阳县编办根据《关于调整彭阳县部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通知》(宁编发〔2017〕89号文件下发了《关于调整彭阳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和地震局机构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编发〔2017〕14号)文件,彭阳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升格为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编制1名,经费纳入了县财政全额预算管理,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人员编制30名。5月底,我县组建成立了新的彭阳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优化了结构、整合了业务经办,调整了工作岗位,减少了经办环节,方便了参保群众办事,推进了社会保险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2、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工作开展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乡镇和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各项工作按计划、按步骤顺利推进。截至2017年底,共为1647名被征地农民办理了参保手续(占任务1169人的140.3%),其中2012年以来被征地农民参保1310人(占任务832人的157.45%)。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1629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18人。累计筹集资金10686万元,其中个人缴费4166万元,财政补助6457万元;当年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442人,当年筹措资金4411万元,其中个人缴费1724万元,财政补助2687万元。已办理退休手续的471人,其中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退休1人。累计支付养老保险待遇788.4万元,其中支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1.8万元;当年支付养老保险待遇593.4万元,其中支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0.8万元。领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月人均养老金944元,高于同期企业职工缴费年限刚满15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待遇788元,城乡居民月人均养老金636元。
3、落实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工作。根据《关于提高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宁人社发〔2017〕29号)文件精神,我县从2017年1月1日起,对23114名城乡居民领取养老金人员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115元提高到120元,即增加5元;同时,根据彭阳县人民政府第七次常务会议决定,按彭人社发〔2017〕99号文件精神,从2017年1月1日起对我县城乡居民月基础养老金标准增加了15元,使我县城乡居民月基础养老金标准达到了135元。并对调增的基础养老金及时进行了补发,有效提高了城乡居民的保障水平。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自治区财政厅印发的《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宁人社发〔2017〕)77号文件精神。彭阳县社保局于7月12日已完成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调整工作。
4、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关政策落实。认真落实《关于做好2017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宁人社发〔2017〕57号)及《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宁人社发〔2017〕94号)文件精神,按照固党发〔2017〕94号文件相关规定,经对建档立卡户进行筛选,与自治区社保局联系对部分建档立卡户进行了医疗保险费补缴,目前我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了100%。降低了大病报销门槛费,并将普通参保居民大病保险报销门槛费降低到了3000元。同时,建立了商业健康保险兜底工程和50种特大疾病救助工程。
5、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自治区统筹管理的意见》,严格按照自治区统一的经办规程执行,完成了工伤、生育保险费率调整,并严格执行。
6、认真落实《关于2017年度社保险缴费基数及福利待遇计发有关问题的通知》(宁人社发〔2017〕98号)文件精神,严格按规定执行有关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福利待遇计发。
7、积极推进异地就医结算工作。2017年,我县区内异地就医结算工作全面完成,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有序推进。我局指派工作人员到西京医院、西安红会医院、北京302医院等转院就诊人次较多的医院进行实地对接,开通就医即时结算业务。我县已经实现同西京医院等20家区外医院完成即时结算工作,目前我县转诊转院人数3767人次,备案人数区外213人次,已结算费用189人次,做到跨省就医直接结算社保卡出省检测率达98%。
8、社保信息化创新应用推广。2017年,我局按照自治区社保局社会保险信息化管理要求,成立了本局信息化工作机构,由局负责人任组长,一名副局长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协调本局社保信息化工作,指定办公室及业务经办骨干担任具体操作和经办人员。选派人员到中卫、固原等兄弟市县(区)进行学习考察和交流,并结合本地实际自行编制培训计划和内容,印制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等宣传材料15000份。举办了掌上“12333”手机APP推广、应用和社会保险业务政务网上通办培训班,及时录入基础信息,积极推进我县社会保险信息化工作。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宣传,群众社保意识进一步提高。我县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工作按照区局的统一安排部署,紧密结合我县社会保险工作实际,加强薄弱环节,以非公有制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组织开展各项社保险宣传工作。年初,按照自治区社保局关于社会保险宣工作的总体要求,对我县社会保险宣传工作做出了具体安排,建立了社会保险宣传奖惩机制。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挖掘优势潜力,创新宣传方法,利用老百姓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手机短信、宣传横幅、宣传展扳、宣传手册、典型事例、协同通信、微信平台等形式,使广大职工和城乡居民一看就懂、一听就明白。结合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活动、全县“法制赶大集”活动、社会保险政策宣传月活动和和法制宣传日活动,组织工作人员携带宣传资料进企业、单位、上街道、进社区进行宣传,答疑解惑;结合领取养老金人员资格认证下乡镇、进村入户进行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在坚持办好《彭阳社会保险信息》的同时,注重加强了对《彭阳社保》微信平台的更新、维护和管理,把社会保险相关政策、法律知识和典型事例及时送到广大微信用户手中。全年投入社会保险宣传工作经费11万余元,其中印制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挂历6.4万元。2017年,共编发《彭阳社会保险信息》等宣传稿件40篇,在区局社保信息、网站和其他公开媒体上刊登稿件29篇。其中:在区级以上刊物刊登7篇,市级刊物刊登9篇(在《固原日报》报道6篇)。累计发放各种宣传材料5.5万余份,社会保险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
(二)形式多样,领取养老金人员资格认证和生存调查工作扎实开展。我县制定印发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领取人员资格认证通知,全面开展领取养老金人员资格认证工作。一是利用短信平台发送认证信息,明确认证时间、地点及相关材料,提醒领取养老金人员及时办理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手续。二是进一步加强县内认证工作。坚持做好县内12个乡镇及白阳镇友谊街、政府街、郑河街3个居委会的网上认证工作,定期检查指导,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使县内领取养老金人员在全县范围内的乡镇和居委会就近进行资格认证。三是开展上门走访认证。对一些高龄、有病卧床行动不便的领取养老金人员,我局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上门走访认证,从而解决特殊人群认证难的问题。四是进一步完善异地居住认证办法。对居住在县外的企业退休人员和城乡居民,采取异地退管系统由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异地协助认证和与我局QQ视频认证相结合的办法。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我县领取养老金人员资格认证和生存调查工作进展顺利,认证工作成效显著。
(三)多措并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点业务工作扎实开展。2017年,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重点工作是抓扩面促基金征缴。一是精心部署,全面动员。年初召开了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会,对2017年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二是明确任务,强化责任。制定了《彭阳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细则》,同乡镇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各项考核指标数字、具体化,明确乡镇一把手为主体责任人。三是加强监督,狠抓落实。要求扩面和征缴工作要做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采取周通报、月汇报、季约谈,平时考核、半年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查不足、找原因、想对策,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因工作措施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进度缓慢,目标任务欠账大的乡镇,由分管县长约谈乡镇一把手,确保乡镇扩面征缴工作整体推进。四是严格考核,奖惩并举。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纳入各乡镇综合工作考核范围,并实行年终单项考核奖励,由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县财政将拿出13.6万元。对考核名次靠前的乡镇和优秀工作者给予表彰奖励,对综合考核倒数第一名通报批评。通过精心安排,强化责任,狠抓落实,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成效显著,参保率达到99.1%,基金征缴率92.1%。
(四)强力推进,社保卡的综合应用功能显著提高。为提高社会保障卡综合应用率,努力实现“一卡多用,全国通用”的目标,注重加强和巩固社会保障卡已实现的应用功能,强力推进社会保障卡在诸多领域的综合应用功能:一是在全面实现城乡居民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社会保障卡发放的同时,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全部实行社会保障卡发放。二是在医疗保险费用即时结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缴纳等全面运用社会保障卡。三是积极扩展社会保障卡的综合应用范围,加强部门联动,逐渐向就业服务、涉农资金等公共服务领域扩展。
(五)强化措施,社会保险基金运行工作监管有力。一是加强制度管理。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制度约束。建立了预决算管理制度,各项社会保险费收缴严格执行预决算制度。对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缴与拨付,严格按政策规定的收缴比例和拨付计划执行,并一律通过银行账户结算和支付。各项社会保险基金银行开户全部按规定开设在国有商业银行,确保了基金的安全运转。建立了《定期存单备查账》,对到期基金及时办理转存和计息手续,力争基金保值增值。二是规范社保经办行为。继续加强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确保认证质量,加大对骗领、冒领养老金行为的查处力度;始终坚持做好对“两定机构”、外伤、大病医疗和工伤事故的调查工作,严防社会保险基金流失,确保基金安全。共查出违规冒领养老保险基金69.95万元,查出医疗保险违规资金70.23万元。三是加强内控监督。2017年,我县进一步完善了社会保险内控监督机制,加大了社会保险内控监督工作,由专人负责社保险稽核工作,加强对社会保险费征缴、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的稽核检查力度,制定了《彭阳县2017年度社会保险稽核工作安排》,在认真做好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自查工作的同时,切实发挥本局审计稽核职能,查不足,找漏洞,定措施,抓整改,努力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四是加强外部监管。建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管理制约机制,定期进行检查和审计监督,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基金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保值增值与完整。
(六)夯实基础,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一是积极推进社会保险信息化管理工作。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社保局关于推进全区社保信息化管理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认真研究,积极行动,充分发挥协同通信短信平台和彭阳社保微信平台的便利作用,为广大用户提供社会保险信息和政策。在社保服务大厅安装自助服务机,为参保个人查询社会保险缴费信息、社保政策、社会保险宣传信息等提供了方便。向参保企业和个人推广和宣传“宁夏掌上12333”APP、社会保险业务政务网上通办、网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等,使广大参保人员足不出户就能查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考试成绩、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和社保卡挂失信息,也使灵活就业人员和参保单位网上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逐步得以实现。同时,我局积极协调,争取资金,加强硬件设施建设,为推进我县社保信息化建设提供资金和基础保障。二是加强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培训工作,在抓好日常学习教育的同时,积极选派人员参加部中心和区局举办各类学习培训班,结合工作实际自行组织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干部职工能力素质和经办管理水平。三是加强档案管理。全面完成了2016年度各项社会保险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并及时开展“回头看”,查漏补缺,确保社会保险档案资料全面、真实、准确。四是建立信访接待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认真接待来访群众,及时解答疑难和问题,上半年,书面回复信访人员3人次。制定了201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和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认真贯彻落实全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安全生产工作重要部署,加强我局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五是巩固提升优质服务窗口经办水平。2013年和2016年我县社保大厅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大厅先后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命名为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优质服务窗口,为进一步巩固好提升好这一成果,抓好社会保险经办窗口服务工作已成为我县社会保险工作的重中之重,在认真抓好社保大厅日常工作管理和工作人员工作行为规范的同时,注重学习借鉴外界好的做法经验,不断创新提高,注入新的管理理念和新的管理模式。实行“五险合一”经办后,我局采取局领导班子成员轮流值班制度,对大厅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监督检查每个经办窗口工作人员是否按时上岗、坚守工作岗位,是否统一着装、挂牌上岗,是否礼貌接待、文明服务。领导跟班制度的建立,及时协调解决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效的化解了矛盾,解决了争端,防止了矛盾升级和上访。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彭阳社保大厅在接受了自治区人大、自治区副主席马力和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检查指导后,对我们的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六是加强政风行风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开展政风行风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征求政风行风监督员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员的意见、建议,加强廉政文化教育、职业道德教育、警示教育,坚持抓好廉政承诺制的落实,签订廉政承诺责任书,积极开展廉政风险防范工作。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业务工作经办管理和完善基金财务管理,加大政务、财务公开力度,按规定编制了《彭阳县社会保险发展年度报告2016》,并在县信息中心进行了披露,加强内外监督,努力打造“阳光社保”。七是扎实开展学习教育和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工作。我局党支部在做好日常支部工作的同时,注重加强干部职工的理论学习教育,提升干部职工的理论素质,积极争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认真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定期开展“6+X”主题党日活动,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6周年之际,开展优秀党员评选和党员评议活动。坚持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6+X”主题党日活动与创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协调推进。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和干部职工专题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实质,凝心聚力,激发全体社保工作人员干事创的积极性、主动性。大力支持委派两名第一书记驻村开展扶贫帮困和精准扶贫工作,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七)通力协作,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全面完成。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等各项工作,在做好脱贫攻坚社保经办工作的同时,组织本局干部职工开展精准扶贫与困难家庭结对帮扶工作。截至目前,我局共出资44424元帮助解决王洼镇花芦村、白阳镇余沟村购买办公设备,帮助困难户、困难老党员和移民解决生产生活上的实际困难。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非公企业不主动参保,劳动执法不力,给社保工作带来被动,影响扩面征缴任务完成。
二是社会保险业务网上经办工作进度缓慢,缺少专业人员指导,统一组织业务经办培训不够。
三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清算工作进度缓慢,跨统筹地区转移难以实现,退休人员养老金计发滞后,影响退休人员医保等待遇享受,造成不必要的信访事件。
四是工作人员严重不足,影响经办服务质量的提高。
四、2018年工作要点
(一)加大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工作力度。进一步改进社会保险政策宣传方式,积极拓宽政策宣传途径,努力全方位做好社会保险各项政策的宣传工作,提高广大参保人员社会保险政策知晓率,为社会保险参保、扩面、征缴奠定坚实基础,全力维护广大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二)狠抓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一是加大扩面力度,提高参保率。对非公企业进行排查,上门做宣传动员工作,下达参保通知书,促其参保;认真落实全民参保登记,紧盯目标任务落实,提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参保率。二是强化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提高征缴率。加大稽核检查力度,督促参保单位按月申报缴费、城乡居民全年分散缴费;加强督查考核,严格奖惩措施,抓好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费的征缴,提高当期征缴率。
(三)积极推进社会保险难点工作。一是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按照全区的统一安排部署,积极推进和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管理工作,跟进完成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计算和补发工作,确保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按政策正常计发。二是积极推进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加强同自治区社保局的沟通与联系,认真做好我县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工作,减少中间环节,简化办事程序,规范经办操作,方便广大参保职工和人民群众转诊转院就医结算。
(四)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一是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内控制度和监管机制,强化内部审计稽核。二是加大养老金资格认证力度,加大协议医药机构的稽核检查力度,监督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费用报销行为,三是加强部门协调,加大社会保险基金运营监管,
(五)提高领取养老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一是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巩固养老金支付率、社会化发放率100%的成果。二是认真贯彻执行全区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政策,做好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和发放工作。同时,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保障城乡居民基本生活。三是加强社区退管服务机构建设,提高社区管理服务水平。四是完成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强化工作职责,完善认证措施,改进认证方法,力争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率达到100%。
(六)大力推进社会保障卡的综合应用。一是进一步做好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基本信息采集比对工作,提高参保人员信息数据准确率,为社会保障卡的综合应用创造条件。二是全面启用社会保障卡电子凭证功能,推进凭社会保障卡办理各项保险业务功能,实现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全部实行社会保障卡支付。三是进一步推进完成社会保障卡的金融功能,解决好利用社会保障卡办理各项社会保险业务工作中不出现的问题。
(七)进一步加强基础管理和经办能力建设。一要完善养老保险业务经办规程,按照“五险合一”经办要求,完善规范经办流程,科学合理设置经办岗位和配置经办权限, 确保与税务部门数据传输畅通,业务、财务对账及时,减少工作失误,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确保社会保险经办风险管理工作顺利达标。二要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内控制度和监管机制,注重做好内部和外部审计稽核,强化各个环节的监督,严厉查处各项社会保险基金违规现象。三要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进一步改善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条件,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推进社会保险业务政务网络通办和网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经办工作,尽快实现社会保险业务网上经办功能的启用,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五要加强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理论素质和业务能力,切实提高经办服务水平。
(八)努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全力推进我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努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彭阳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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