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14/2026-00144
文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农业机械推广中心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6-06-18
有效性
有效

2026年彭阳县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项目农机报废回收拆解企业遴选公告

为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宁农规发〔2026〕3号),做好全县农机报废更新工作,按照《彭阳县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现就农机报废回收拆解企业遴选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计划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47万元。

(二)企业遴选。遴选农机报废回收拆解企业2家。

二、企业资质

1.注册合法:具备报废机动车(农机)回收拆解资质,或依法登记从事农机回收拆解经营业务的其他市场主体。

2.资质许可:持有省级及以上《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或具备农业机械回收拆解能力的相关资质文件。

3.场地设备:具备固定的回收、拆解场地,符合消防、环保、安全等要求;配备必要的拆解设备、监控设备、信息管理系统和专业技术人员等;能够按照国家《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技术规范》(NY/T 2900-2022)进行规范拆解。

4.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报废农机回收、拆解、监销、档案管理制度;积极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开展现场监督、信息上传、档案留存等工作。

5.诚信记录: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三、服务内容与要求

1.规范回收:对彭阳县辖区内报废农业机械提供上门回收服务(中大型机械)或定点集中回收服务(小型机械);按要求收集机主购机发票、行驶证或转让协议等来源证明材料,采集人机合影,填写回收确认表、兑付残值等。

2.依法拆解:严格按照国家规范进行拆解,对发动机等关键部件进行破坏性处理;全程采集拆解前、中、后照片及视频资料,填写《宁夏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销毁表》。

3.信息报送:按时完成补贴申请资料整理、系统录入、档案留存、资料上报等工作;确保信息真实、完整、可追溯。统一向彭阳县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中心提供机主和报废农业机械信息以及证明材料。

4.规范工作:不得违规销售报废农机整机及发动机等相关零部件;不得伪造、变造、冒用报废农机信息。

四、遴选程序

1.企业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彭阳县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2.资质审核:对申请企业的资质、消防、安全、环保和拆解场地、设备等进行核实。

3.能力评定:评定企业的回收拆解流程,特别是企业在严防各类骗取套取报废补贴和各类审计发现问题,杜绝各类违规行为上的举措。

4.现场核查:必要时组织实地核查。

5.公示公布:拟遴选企业名单在彭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公布。

6.签订承诺书:与遴选企业签订《农业机械回收拆解承诺书》,明确责任义务。

五、申请材料要求

申请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加盖公章,一式两份):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和消防、安全、环保等复印件;

3.企业简介及近三年工作业绩证明材料;

4.企业回收拆解流程及风险防范举措说明;

5.企业回收拆解场地、设备、人员情况说明;

6.信息管理系统及档案管理制度说明;

7.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8.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6年6月16日—2026年6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报名地点:彭阳县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永超

联系电话:0954—7012619

七、其他说明

本次遴选不收取任何费用;遴选结果仅用于2026年度彭阳县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项目;如上级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

特此公告。


彭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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