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14/2026-00067
文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6-03-18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彭阳县2026年中央和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计划及2024-2025年 农村综合改革资金调整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相关部门(单位):

《彭阳县2026年中央和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计划及2024-2025年农村综合改革资金调整计划》已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彭阳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6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彭阳县2026年中央和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计划及2024-2025年

农村综合改革资金调整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规范资金使用程序,充分发挥资金效益,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宁夏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农)发(2026)1号)、《关于印发<彭阳县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彭政办发〔2024〕26号)、《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和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指标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5)671号)精神,结合2026年各乡镇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申报、2026年塞上江南和美乡村样板村建设、政协议案及人大建议征集情况及2024-2025年农村综合改革项目实施及结算审计情况,特制定了2026年中央和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214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354万元、自治区792万元)使用计划和2024-2025年结转的316.508422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资金调整计划。

一、资金计划

(一)2026年中央和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计划

1.县农业农村局1985万元,其中:城阳乡北塬村道路建设项目200万元、红河镇黑牛沟村道路建设项目220万元、王洼镇赵沟村道路建设项目180万元、古城镇高庄村道路建设及居民提升项目120万元、新集乡团结村村组道路建设项目190万元、草庙乡曹川村道路建设项目200万元、交岔乡东洼村道路建设项目145万元、白阳镇陡坡村道路建设项目250万元、冯庄乡冯庄村道路建设项目250万元、用于孟塬乡何岘村道路建设及居民点排水工程230万元。

2.王洼镇65万元。其中:赵沟村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点室外附属工程20万元、王洼镇北洼台居民点排水工程45万元。

3.红河镇96万元。用于实施红河镇2026年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点室外附属配套工程。

(二)2024-2025年农村综合改革资金调整计划

1.王洼镇人民政府5.270807万元。调整王洼镇人民政府实施的2024年王洼镇石岔村组道路建设项目结转结余资金,用于孟塬乡人民政府实施孟塬乡双树村辣椒分拣仓储车间排污设施建设项目。

2.红河镇人民政府28.293805万元。调整红河镇人民政府实施的红河镇韩堡村标准化水厕建设项目结转资金0.063257万元、彭阳县红河镇黑牛沟村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点室外附属工程结转资金22.276765万元、彭阳县红河镇何塬村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点室外附属工程结转资金5.953783万元,共计28.293805万元,用于孟塬乡人民政府实施孟塬乡双树村辣椒分拣仓储车间排污设施建设项目22.3400.22万元、农业农村局实施吴川灌区(城阳乡城阳村)配套工程5.953783万元。

3.孟塬乡人民政府35万元。调整彭阳县孟塬乡地质灾害避险点整治项目35万元,用于用于孟塬乡人民政府实施孟塬乡双树村辣椒分拣仓储车间排污设施建设项目。

4.农业农村局247.94381万元。调整农业农村局实施的白阳镇南山村沟咀队硬化道路工程结转结余资金51.853356万元、红河镇友联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结转结余资金17.866829万元、新集乡上马洼村第二批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点室外附属工程结转结余资金18.175713万元、孟塬乡草滩村高效节灌提升改造工程结转结余资金160.047912万元,共计247.94381万元,用于农业农村局实施古城镇高庄村居民点污水改造项目3.912077万元、红河镇文沟村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点室外附属工程3.235585万元、新集乡白林村道路建设项目39.011393万元、城阳乡杨塬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5.373058万元、罗洼乡石沟村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点室外附属工程9.667603万元、交岔乡交岔村道路建设项目4.72694万元、罗洼乡薛套村道路建设项目45.143041万元、孟塬乡赵山庄村高效节灌提升改造工程116.874113万元。

    二、工作要求

一是县财政局根据2026年中央和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计划和2024-2025年农村综合改革结转结余资金调整计划,及时将项目资金调整到位,并加强项目资金管理。。

二是相关部门单位、乡镇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支付进度,充分发挥项目资金效益。

附件:1.2026年第一批中央和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计划。

       2.2024-2025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调整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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