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五批)预算的通知》(宁财(农)发〔2025〕386号)、《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有关财政资金的通知》(彭财(农)发〔2025〕127号)文件精神,开展露地辣椒病虫害防控,现将植保无人机飞防服务验收结果公示如下。
本次拟兑付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项目(露地辣椒病虫害防控)植保无人机飞防服务资金7.077639万元。
项目实施委托第三方机构采取综合评价零星采购方式对农资和植保无人机作业进行采购。由宁夏吉时科贸有限公司获得植保无人机飞防服务权,完成露地辣椒防治面积1.21609万亩(白阳镇1786.3亩,草庙乡3000亩,红河镇2091.8亩,罗洼乡306亩,城阳乡441.1亩,新集乡450.2亩,王洼镇2400亩,小岔乡421.9亩,古城镇1263.6亩),共完成资金7.077639万元。
公示时间为2026年4月13日至4月22日,共10天。公示期间如与事实不符,请于2026年4月22日前,以口头、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彭阳县农业农村局或彭阳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线索准确,实名反映,以便调查核实。
监督电话: 0954-7012604 7012861
公示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节假日不休息。
彭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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