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近期,甘肃、新疆相继发生口蹄疫疫情,鉴于我县与甘肃省接壤,活畜调运频繁,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极高。为严格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严防疫情传入我县,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暂时关闭全县所有活畜交易市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6年4月2日起,关闭全县所有活畜交易市场,暂停一切牛、羊等活畜交易、中转、集散活动,恢复开放时间另行公告。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活畜交易市场的监督管理。市场管理方、经营户、贩运户应立即停止活畜交易活动,全面开展市场环境、场地、运输车辆及用具的彻底清洗消毒,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
三、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设交易点、场外交易、非法贩运活畜,严禁从疫区调入易感动物及其产品。
四、县农业农村、公安、市场监管、交通等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将联合开展执法检查,对违反本公告规定,擅自开展活畜交易、非法调运、逃避检疫等行为,依法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请广大养殖户、经营户及群众充分理解,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自觉遵守本公告规定,共同筑牢我县动物防疫安全屏障。
举报电话:彭阳县农业农村局 0954-7012604
彭阳县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954-7013530
特此公告。
彭阳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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