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项目管理,提高项目执行水平,充分发挥项目效益,查找项目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和不足,现将2025年蔬菜产业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3日至12月12日,共10天。公示期间如有疑问和意见,请于2025年12月12日前,以口头、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彭阳县农业农村局或彭阳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反映。
监督电话:0954-7012604 0954-701286112317
公示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30;节假日不休息。
附件:1.2025年自治区农业财政蔬菜产业项目绩效目标评价体系
2.2025年自治区农业财政蔬菜产业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3.2025年蔬菜绿色标准园创建项目绩效目标评价体系
4.2025年蔬菜绿色标准园创建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5.2025年彭阳县蔬菜新品种新技术引进示范推广项目绩效目标评价体系
6.2025年蔬菜新品种新技术引进示范推广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7.2025年彭阳县蔬菜绿色高质高效技术示范推广项目绩效目标评价体系
8.2025年彭阳县蔬菜绿色高质高效技术示范推广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9.2025年古城镇、红河镇片区老旧全钢架大棚更换棚膜项目绩效目标评价体系
10.2025年古城镇、红河镇片区老旧全钢架大棚更换棚膜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11.2024年蔬菜绿色标准园创建项目绩效目标评价体系
12.2024年蔬菜绿色标准园创建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彭阳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202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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