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彭阳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彭阳县2025年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彭党农发〔2025〕1号)和《2025年夏收复种露地蔬菜项目实施方案》(彭农发〔2025〕130号)文件精神,对全县夏收复种露地蔬菜符合补贴面积完成公示并按照程序兑付补贴资金。其中牛湾村王志荣属“十二五”移民,于2016年移民到白阳镇,2023年9月由白阳镇纳入监测户,2025年在牛湾村种植露地蔬菜15.1亩,牛湾村在造露地蔬菜花名表时,不知道其已纳入监测户,按照一般户标准(150元/亩)兑付补贴2265元,实际应按照监测户标准(200元/亩)补贴3020元,每亩少补贴50元,总计少兑付补贴755元。现将该户更正后的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从即日起10日内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0日—2025年10月29日
监督电话:12317;0954-7012604;0954-7012861。
彭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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