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14/2025-00243
文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5-10-20
有效性
有效

2025年彭阳县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 项目县级验收结果公示

按照2025年宁夏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2025年彭阳县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彭农发〔2025123号)文件精神202591930日,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县、乡、村三级业务负责人组成验收小组再次对申报主体的申报资料审核及实地核查,依托天目云智慧监管平台对2025年彭阳县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面积进行了验收,现将验收结果公示如下:

经验收,2025冯庄乡、王洼镇、白阳镇、草庙乡、孟塬乡、小岔乡、红河镇、城阳乡、罗洼乡、古城10个乡镇完成种植籽粒玉米和小杂粮集中连片100亩以上主体107面积23437,验收合格并予以奖补,奖补标准50/亩,奖补资金117.185万元。其中:冯庄乡完成主体19面积3732,奖补资金18.66万元;王洼镇完成主体23面积5451,奖补资金27.255万元白阳镇完成主体13面积3272,奖补资金16.36万元;草庙乡完成主体15面积3389,奖补资金16.945万元;孟塬乡完成主体8面积1335,奖补资金6.675万元;小岔乡完成主体7面积1554,奖补资金7.77万元;红河完成主体7面积1744,奖补资金8.72万元;城阳乡完成主体5面积628,奖补资金3.14万元;罗洼乡完成主体4面积1457,奖补资金7.285万元;古城完成主体6面积875,奖补资金4.375万元选择的2家重点监测主体分别为彭阳县山鹰种植合作社(完成面积420亩,奖补资金2.1万元)、彭阳县浩顺农牧专业合作社(完成面积417亩,奖补资金2.085万元)。

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从即日起10日内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51020—20251029

监督电话:123170954-70126040954-7012861

   附件:2025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验收汇总公示

                            


 彭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510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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