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5年宁夏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和《2025年彭阳县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彭农发〔2025〕123号)文件精神,2025年9月1日—9月30日,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县、乡、村三级业务负责人组成验收小组再次对申报主体的申报资料审核及实地核查,依托“天目云智慧监管”平台对2025年彭阳县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面积进行了验收,现将验收结果公示如下:
经验收,2025年冯庄乡、王洼镇、白阳镇、草庙乡、孟塬乡、小岔乡、红河镇、城阳乡、罗洼乡、古城镇10个乡镇完成种植籽粒玉米和小杂粮集中连片100亩以上主体107个面积23437亩,验收合格并予以奖补,奖补标准50元/亩,奖补资金117.185万元。其中:冯庄乡完成主体19个面积3732亩,奖补资金18.66万元;王洼镇完成主体23个面积5451亩,奖补资金27.255万元;白阳镇完成主体13个面积3272亩,奖补资金16.36万元;草庙乡完成主体15个面积3389亩,奖补资金16.945万元;孟塬乡完成主体8个面积1335亩,奖补资金6.675万元;小岔乡完成主体7个面积1554亩,奖补资金7.77万元;红河镇完成主体7个面积1744亩,奖补资金8.72万元;城阳乡完成主体5个面积628亩,奖补资金3.14万元;罗洼乡完成主体4个面积1457亩,奖补资金7.285万元;古城镇完成主体6个面积875亩,奖补资金4.375万元。选择的2家重点监测主体分别为彭阳县山鹰种植合作社(完成面积420亩,奖补资金2.1万元)、彭阳县浩顺农牧专业合作社(完成面积417亩,奖补资金2.085万元)。
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从即日起10日内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0日—2025年10月29日
监督电话:12317;0954-7012604;0954-7012861。
附件: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验收汇总公示表
彭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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