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构建废旧地膜污染治理长效机制,有效提高地膜科学使用回收水平,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与乡村生态振兴,按照自治区《2023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实施方案》和《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验技术指导意见》的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下大力气治理“白色污染”的要求,以农田废旧地膜有效回收为导向,以加厚高强度地膜推广应用为抓手,加强农用地膜科学使用和回收。聚焦重点区域、重点作物、关键环节,分类实施,精准施策。通过整县推进加厚高强度地膜应用,积极探索构建废旧地膜污染治理长效机制,有效提高地膜科学使用回收水平,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与乡村生态振兴。
二、目标任务
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我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资金2100万元,完成推广应用加厚高强度地膜70万亩,地膜回收率达到95%以上。
三、实施范围
全县12个乡镇。
四、投资概算
地膜幅宽为1200毫米,厚度为0.015毫米,每亩10公斤,每亩中央财政补贴30元,农户自筹70元,其余资金县财政补贴。共需建设资金8050万元(70万亩×10公斤/亩×11.5元/公斤=805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贴2100万元、农户自筹4900万元、县财政补贴1050万元。
五、建设期限
建设期限1年。2023年6月制定实施方案,7-12月政府统一招标采购和发放加厚高强度地膜,2024年4-5月完成覆膜和作物播种,6月完成项目考核验收。
六、地膜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70万亩地膜(7000吨)采取政府统一招标采购、发放。采购的地膜厚度、力学性能等指标应不低于《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13735-2017)中Ⅰ类耐老化地膜有关要求,其中厚度为0.015mm,幅宽为1200mm,有效覆盖使用时间不低于180天,且使用后最大拉伸负荷、断裂标称应变等力学性能指标不小于初始值的50%,保障地膜使用后能够有效回收。产品原材料中不得加入再生料及国家明确禁止使用、不利于作物生长的有害土壤的助剂,总灰分控制在0.5%以内。地膜外观没有影响使用效果的气泡、斑点、折皱、杂质和针孔等缺陷,膜卷平整,没有明显的暴筋,膜卷宽度与膜的公称宽度相差的卷取宽度错位≤10毫米;地膜包装及规格为白色,幅宽1200毫米,耐候农用地膜,标准件净重10公斤/件,毛重10±0.5公斤/件。统一为单重管芯,每卷膜的内包装附有产品合格证,内容包括产品名称、类别、宽度、厚度、长度、净重量、批号、质量等级、生产日期、生产厂名、生产厂址、标准号、检验员章,每卷膜的外包装必须注明产品名称、类别、宽度、厚度、长度、净重量、生产日期、生产厂名、生产厂址及“政府补贴 不得倒卖”标识。
七、重点任务
(一)科学推广加厚高强度地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针对玉米、马铃薯、蔬菜等主要覆膜作物,推广使用0.015mm及以上的加厚高强度地膜,从源头保障地膜的可回收性。
(二)加强农艺技术的应用。通过抗旱品种选育、种植结构调整、一膜多用等农用地膜减量技术,在保证作物正常生长的前提下减少农用地膜用量,提高地膜使用效率,降低地膜使用强度和投入量。进一步加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科学指导农户按照合理的揭膜时间和揭膜方式,在地膜完成其功能且未老化破损前进行揭膜回收,提高地膜回收率。
(三)健全科学高效回收利用体系。立足提升地膜厚度、强度以及机械化捡拾比例的要求,大力培育专业化服务组织,逐步构建以旧换新、种植主体上交、第三方机构回收等多元化回收机制,不断健全废旧地膜回收网络体系,提升农用地膜回收及资源化利用能力。
八、工作步骤
(一)地膜采购。县农业农村局根据种植面积确定采购物资总量、型号、技术参数等。向县财政部门提出采购申请,财政部门审批后由县农业农村局统一招标采购地膜。
(二)面积落实。按照“户申报、村汇总、乡审核、县统筹”的工作程序,乡村干部、第一书记逐户调查统计落实覆膜面积,上报乡镇审核,乡镇汇总后以文件形式向县农业农村局申报所需地膜数量。各乡镇要严格审核村委会申报的农户用膜数量,严防个别农户冒充多领、倒卖地膜等违纪现象发生。
(三)自筹款收缴。各乡镇务必于11月15日前完成农户自筹款收缴,并统一缴存到彭阳县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中心专户(开户行:彭阳县农商行;账户:彭阳县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中心;账号:5001******019;款项名称:xx乡(镇)xx村2023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自筹款)。严禁超额收取农户自筹款和其他费用,严禁乡镇、行政村滞留截留挪用农户自筹款。
(四)地膜发放。县农业农村局统一招标采购地膜,各乡镇完成农户自筹款收缴后,统一给各乡镇供膜,各乡镇负责将地膜发放至各行政村,各行政村按照地膜款收缴名单将地膜发放给农户。各乡镇要按照政府实际招标价格认真填写2023年彭阳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地膜发放汇总表(乡镇),各行政村要按照政府实际招标价格认真填写2023年彭阳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地膜发放汇总表(村)、2023年彭阳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地膜发放花户表,并由分管领导、驻村干部、村委会负责人、技术人员和农户本人分别签字确认。地膜发放工作结束后,以行政村为单位将供膜情况张榜公示10日,并拍照留存。公示无异议后,各行政村将地膜发放花户表、地膜发放汇总表(村)、公示照片等资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上报相关乡镇,各乡镇将地膜发放汇总表(乡镇)纸质版和电子版及各行政村上报的资料纸质版(一份)和电子版一并上报农业农村局(电子版表格必须为excel格式)。
(五)组织覆膜。各乡镇要严格按照覆膜技术规程,严把“整地、施肥、覆膜、系带、打孔、覆土”等关键环节,全面提高覆膜质量,加快覆膜进度。
(六)考核验收。各乡镇开展自查自验,将自验报告、地膜发放表及公示照片上报县农机中心。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于2024年6月下旬对各乡镇地膜发放、覆膜面积完成情况、档案资料等进行县级验收,验收组在乡镇自查自验的基础上,每乡镇随即抽取3个行政村,每个行政村抽取10户进行验收。县农机中心要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做好资料整理归档,迎接区、市验收。
九、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切实做好任务落实、资金落实、技术落实,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资金使用、保障措施等。成立由农业农村局局长任组长,农机、农技等部门负责人及各乡镇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2023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的组织实施。
(二)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资金管理要求,加强资金监管,规范使用行为,确保专款专用,会计科目设置严格按照财务规定执行,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统筹自治区农用残膜回收利用项目资金,同时,积极争取本级财政加大项目资金投入,提高农户科学使用回收地膜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加强监督管理。坚决贯彻《农用薄膜管理办法》,加强地膜全过程监管。农业农村局要主动对接协调发改局、市监局,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用薄膜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3〕6号)要求,严把源头生产监管,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确保达标地膜产品供给,抓好地膜产品质量监督,定期开展产品质量抽检,加强技术指导与服务,引导农民、种植户、农业生产经营者科学使用和回收地膜。加强联合监管执法力度,对生产、销售非标地膜的企业依法加大处罚,对未按法律法规规定回收废旧地膜的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依法作出处罚。
(四)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传统媒体及网络、微信、微博等媒介大力宣传,提高农民及经营主体对科学使用和回收地膜的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监督举报电话:7012604 7012619 12317
附件:1.2023年彭阳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工作领导小组
2.2023年彭阳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地膜分配表
3.2023年彭阳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地膜发放汇总表(乡镇)
4.2023年彭阳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地膜发放汇总表(村)
5.2023年彭阳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地膜发放花户表
6.2023年彭阳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7.2023年彭阳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8.2023年彭阳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绩效目标表
彭阳县农业产业化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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