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宁人社规字〔2024〕2号)和《彭阳县2026年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实施方案》(彭人社发〔2026〕19号)及彭阳县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彭阳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彭就创组发〔2023〕4号)精神,经报名登记、资格审查、群众反映,取消不符合条件人员6人,现对空缺城镇公益性岗位进行补充,现公示如下: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安置类型 |
杨丽红 | 女 | 64222619921030**** | 长期失业人员 |
王小平 | 男 | 64222619951118**** | 长期失业人员 |
王巧凤 | 女 | 64222619960701**** | 长期失业人员 |
姬秀燕 | 女 | 64222620000105**** | 长期失业人员 |
海 燕 | 女 | 64222619950712**** | 长期失业人员 |
刘 春 | 女 | 64222619781103**** | 大龄失业人员 |
以上人员公示时间为2026年6月3日至9日。公示期间如反映以上人员资格方面存在问题,可采取电话、写信或来访的方式向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彭阳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举报。举报电话(0954)7012052、7012386、7012054,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30。
若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安置,将取消被举报人的安置资格。
彭阳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6年6月3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国家及部委网站
各省区市政府网站
自治区各部门网站
宁夏各市县政府网站
固原市各部门网站
主办: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与维护:彭阳县网络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0954-7013891
宁公网安备64042502000001
宁ICP备11000053号-1 网站标识码640425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