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宁人社规字〔2024〕2号)和《彭阳县2026年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实施方案》(彭人社发〔2026〕19号)及彭阳县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彭阳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彭就创组发〔2023〕4号)精神,结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达我县公益性岗位开发指标,经报名登记、资格审查、会议审定,拟安置城镇公益性岗位140人,现公示如下。
拟安置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公示时间为2026年6月2日至8日。公示期间如反映以下人员资格方面存在问题,可采取电话、写信或来访的方式向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彭阳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举报。举报电话:0954-7012052、7012386。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30。若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安置,县就创中心将取消被举报人的安置资格。
彭阳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6年6月2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国家及部委网站
各省区市政府网站
自治区各部门网站
宁夏各市县政府网站
固原市各部门网站
主办: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与维护:彭阳县网络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0954-7013891
宁公网安备64042502000001
宁ICP备11000053号-1 网站标识码640425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