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落实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宁人社函〔2025〕197号)规定,通过“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体化系统”核查为重点群体新缴纳或继续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保险参保缴费信息的重点行业领域中小微企业进行审核认定。经县就创中心会议审核,现有彭阳县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等13家企业的53名重点群体人员符合申领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补贴条件。现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为:2026年3月16日- 2026年3月20日。
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问题,可采取写信、打电话等方式,向彭阳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举报,对举报问题查证属实,将取消该人员的补贴发放资格。监督举报电话为:0954-7012054;0954-7012459 。
彭阳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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