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宁人社规字〔2024〕2号)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5年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指标(第一批)的通知》(宁人社函〔2025〕201号)及彭阳县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彭阳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彭就创组发〔2023〕4号)精神,结合自治区下达我县公益性岗位开发指标,经过摸底调查、报名登记、资格审查、会议审定,确定4名拟安置人员(高校毕业生),现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22日至28日。
公示期间如反映以上人员资格方面存在问题,可采取电话、写信或来访的方式向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彭阳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举报。举报电话:(0954)7012386、7012052、7012054。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若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安置,县就创中心将取消被举报人的安置资格。
彭阳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5年10月22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国家及部委网站
各省区市政府网站
自治区各部门网站
宁夏各市县政府网站
固原市各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