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和《关于对公益性岗位安置管理问题进行全面自查自纠的通知》(彭人社函〔2025〕24号)精神,对2025年第一、三批安置乡村公益性岗位离岗的空缺岗位进行补录,经过个人申报、资格审查、会议审定,确定杨雪红等35名乡村公益性岗位补录拟安置人员,其中第一批空缺岗位补录人员安置期限为2025年9月至2026年4月,第三批空缺岗位补录人员安置期限为2025年9月至2026年6月,补贴标准为1384元/人/月,资金来源为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9月3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人员安置资格方面问题,可采取电话、写信、邮件、来访的方式向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若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安置,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取消被举报人的安置资格。
邮寄地址: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邮编:756500);
邮件地址:renshe2010@126.com
举报电话:0954-7012386、7012323;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30—18:30。
附件:彭阳县2025年补录乡村公益性岗位拟安置人员花名册
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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