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宁人社规字〔2024〕2号)、《彭阳县2025年购买第二批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实施方案》(彭人社发〔2025〕22号)和彭阳县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彭阳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彭就创组发〔2023〕4号精神,结合自治区下达我县公益性岗位开发指标,经过报名登记、资格审查、乡镇公示、会议审定,确定275名拟安置人员(城镇105人、乡村170人)。现予以公示:
拟安置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至21日。公示期间如反映以上人员资格方面存在问题,可采取电话、写信或来访的方式向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彭阳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举报。举报电话(0954)7012052、7012386,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30。
若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安置,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将取消被举报人的安置资格。
附件:1.拟安置的城镇公益性岗位花名册;
2.拟安置的乡村公益性岗位花名册。
彭阳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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