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彭阳县2025年购买第二批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实施方案》的通知》(彭人社发〔2025〕22号)精神,通过村民自愿、村级申报,镇政府会议研究审定,确定我镇公益性岗位人员21人,工资标准1384元/人/月,现将安置公益性岗位确定人员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4日—2025年5月13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人员安置资格方面存在问题,可采取电话、写信或来访的方式向古城镇人民政府举报。若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安置,古城镇人民政府将取消被举报人的安置资格。
来信请寄:古城镇人民政府综合办公室,邮编:756501;
举报电话:0954-7711106
附件: 古城镇2025年第二批乡村公益性岗位拟安置人员公示表
古城镇人民政府
2025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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