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单位全称:彭阳县民政局
规范简称:民政局
单位性质:组成部门(行政单位)
单位级别:正科级
主要负责人:张晓东
办公电话:0954-7012379
机构设置:内设机构1个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夏季:8:30-12:00 14:30-18:30
冬季:8:30-12:00 14:00-18:00
办公地址:彭阳县兴彭大街535号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贯彻执行全县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全县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负责全县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工作,负责报区市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申报工作,负责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地名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五)贯彻执行婚姻、殡葬管理政策,拟订殡葬管理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
(六)贯彻执行全县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七)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负责组织实施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贯彻执行促进全县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
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文电、会务、财务、人事、保密、档案、信息、信访、政务公开、学习教育、宣传思想、舆情监控、意识形态、法治政府建设、后勤保障及重要工作的协调和督办工作。负责社会救助、养老服务、老龄工作、社会组织、行政区划、婚姻登记、殡葬管理、残疾人和儿童权益保护、慈善促进等工作落实。负责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信息统计公示等行政执法有关工作。指导监督主管行业行政执法工作。协调联合执法、联合监管等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和清理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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