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08/2025-00054
文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财政局
责任部门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5-10-31
有效性
有效

彭阳县财政局机构职能

一、基本情况

单位全称:彭阳县财政局

规范简称:彭阳县财政局

单位性质:县政府工作部门

单位级别:正科级

主要负责人:乔  升

办公电话:0954-7012562

传真号码:0954-7013809

机构设置:内设机构4个和下属事业单位1个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夏季:8:30—12:00  14:30—18:30

冬季:8:30—12:00  14:00—18:00

办公地址:彭阳县兴彭大街646号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和方针政策、中长期规划及其他有关政策,参与制定全县各项宏观经济政策;贯彻执行财政、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法规;研究拟订财政、税收的地方性政策和规章,制定全县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等方面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区域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二)承担全县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全县财政发展规划和中长期财政计划;编制年度预(决)算草案、财政收支计划并组织执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全县部门单位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批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工作。

(三)负责全县政府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管理工作;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和财政预算内的其他收支管理。

(四)负责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管理和指导全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的资产清查、产权界定、资产处置等工作。

(六)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并按规定及时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有关情况。

(七)贯彻执行政府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负责政府性债务管理;管理社会保障基金,负责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八)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业务。

(九)负责全县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的制度并监督实施。

(十)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一)贯彻落实区、市金融风险应对、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和维护金融稳定的重大政策,配合落实属地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负责执行金融与财政协调配合的相关政策。

(十二)贯彻落实党中央统筹发展和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及自治区、市、县党委要求,落实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职责分工。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财政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思想、文秘、会务、机要、保密、信访、档案、安全生产、党务政务公开等机关日常工作,以及金融管理与服务等相关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财政系统干部教育规划和业务培训计划;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信息统计公示等行政执法有关工作;指导监督主管行业行政执法工作;协调联合执法、联合监管等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和清理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有关工作。

(二)财政综合管理股。负责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拟订和审核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监督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彩票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管理财政票据;承担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项目的申报、转贷和资金监管等有关工作。负责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全县会计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法规和会计制度;负责行政审批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业务。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研究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实物资产配置标准和相关的费用标准,组织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单位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等国有资产的基础管理工作;负责有关资产评估管理工作;审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有关资产购置、处置和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等事项;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的监督管理;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安全性、完整性和使用有效性的评价方法、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公务用车编制管理。负责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负责全县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政府采购制度和政府购买服务并监督实施;审核非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受理政府采购投诉。

(三)财政预算和国库管理股。负责拟订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承担依法综合治税工作;负责全县财政收支计划的测算,编制全县财政预算草案,平衡全县财政收支预算,编制预算调整方案;负责全县部门预算审核、汇总、编制工作;拟订财政资金的分配方案,分解下达预算指标;负责全县“三公”经费管理工作,承担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研究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负责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承担有关财政方面的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建议办理工作;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具体工作,统筹办理全县工资发放工作;承担行政、政法等部门预算的相关工作,拟订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承担全县重点项目、重大支出资金拨付的审核工作;负责审核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的非贸易外汇和出国经费。负责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组织实施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总预算会计工作,办理预算内外资金拨付以及会计核算;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工作;管理县本级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负责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的编制汇审上报工作。负责国库现金管理工作。承担教育、科技、文化旅游广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部门预算的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组织执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监督管理重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监督执行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拟订相关财务管理办法;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审核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四)农业和经济建设预算管理股。承担农业(乡村振兴)、水务、交通、建设、环保等部门预算的相关工作;负责农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提出财政支农等相关政策建议;拟订全县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协调全县财政支农等相关项目的提出、调研、申报和农业项目的贮备工作;负责落实各项惠农政策;管理农业和扶贫性专项贷款贴息;负责农村综合改革等工作,指导和监督农村综合改革及财政、财务、财产“三财”管理工作以及涉农收费工作,研究制定建立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和村级财务管理的相关制度和办法;负责政府直补农民财政资金“一卡通”管理工作。负责投资项目财政拨款并监督落实;参与拟订财政投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政制度;研究提出支持企业改革发展的财政政策、建议,管理财政支持企业专项投资;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财务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财政投资评审管理的有关工作。

四、直属机构/下属单位:

(一)彭阳县会计核算中心

(二)彭阳县国库支付中心

(三)彭阳县投资评审中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打印本页

主办: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子信箱:pyxxxzx2010@163.com

宁公网安备64042502000001
宁ICP备11000053号-1 网站标识码6404250004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gywa761@163.com
中央举报中心 网站地图

适老化及无障碍服务 网站支持IPv6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