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彭阳县纺纱织布项目合作协议》约定,“按照《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宁党发〔2018〕39号)精神,切实降低企业生产要素成本。企业用电电价每度不超过0.33元,高出部分由政府按照分期产量比例给予补贴,连续补贴三年,年底集中兑现补贴”。现对拟享受电费补贴资金的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11日至12月16日。
2021年彭阳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与浙江新姿家居用品有限公司签订的《彭阳县纺纱织布项目合作协议》,浙江新姿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在彭注册成立宁夏新恒纺织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在彭建设标准化厂房正式投产。目前宁夏新恒纺织科技有限公司自入驻至2025年9月底,完成4万锭纺纱设备安装,完成约定一期5万锭纺纱设备安装任务的80%。根据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同意按分期产量比例兑付宁夏新恒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电费补贴57.544万元。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企业有异议,可采取来信来访、打电话等方式,向彭阳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反映举报。来信请寄:彭阳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办公室,邮编:756500,举报电话:0954-7013273、7011786。
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应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彭阳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将对所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问题调查属实,将取消被举报企业奖励享受资格。
彭阳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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