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政资金监管,确保惠企政策公平公正实施,现将宁夏北国蜜语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违规申报并获取财政补贴资金的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4年8月,宁夏北国蜜语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500吨蜂蜜生产线改扩建项目》向我局申报技术改造综合奖补资金。工信商务局根据《彭阳县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彭党发〔2023〕19号)文件第十一条:“支持工业企业技改升级,对投资100万元以上的技改项目,当年购进的先进生产线、先进设备和软件给予30%最高100万元的补贴”。组织园区管委会、财政局、工信商务局、农业农村局、科技局成立的联合验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验收和先进设备认定,先进设备按照30%给予奖补,奖补资金43.56万元。
二、主要违规事实
2025年12月4日,经区审计项目审核《500吨蜂蜜生产线改扩建项目》中有部分设备已以宁夏北国蜜语中蜂养殖专业合作社享受《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示范项目》项目补贴资金150万元,宁夏北国蜜语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申报的技术改造综合奖补资金属于重复享受财政补贴资金。
三、处理决定
按照《彭阳县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兑现细则》(彭民经办发〔2023〕1号)第五条4项之规定:“各民营经济主体上报的资料数据和申报材料要真实可靠,民营经济主体法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者取消受奖资格,追回扶持资金,在全县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追回宁夏北国蜜语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技术改造综合奖补资金43.56万元,并上缴县财政,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
四、相关要求
各民营企业及经营主体务必从此事件中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一是强化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申报各类财政扶持资金时提交的所有资料、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合法,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重复申报行为。二是严守政策规定。要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各项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和项目申报指南,准确理解政策边界,不得钻政策空子,不得套取、骗取、重复享受财政资金。三是坚持诚信经营。要将诚信作为企业立身之本,自觉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共同珍惜和优化我县营商环境,促进我县民营经济健康、高质量发展。
特此通报。
彭阳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2025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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