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彭阳县2025年度闽宁协作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彭政办发〔2025〕24号)《关于印发<彭阳县2025年消费帮扶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彭工信商务发〔2025〕19号)精神,经企业申报,相关部门审核,第二批共有彭阳县旱田食品有限公司、彭阳县壹珍药业有限公司、彭阳县引源农业有限公司、彭阳县云雾山果品开发有限公司、宁夏东升有机种植有限公司5家企业符合补贴要求,经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拟兑现补贴资金34.93万元,现将审核结果及拟兑现企业及资金予以公示,具体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20日—8月29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兑现企业和资金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彭阳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悦龙山行政中心221室,举报电话:7013276)举报,或通过全国扶贫工作监督举报电话12317举报。为方便对举报问题及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将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的问题经调查属实,将取消其兑现资金资格。
附件:彭阳县2025年消费帮扶补贴项目奖补资金(第二批)汇总表
彭阳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2025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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