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彭阳县2025年彭阳红梅杏地理标志产品保护项目第二次资金支付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8月19日至8月28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采取信件、电话或来访等方式,向彭阳县林业和草原局反映情况,或直接拨打12317(国务院扶贫监督电话)、0954-7015234(县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进行举报。
本次支付彭阳县振华打印部14240元,其中彭阳红梅杏地理标志工作指导站牌子1个×240元/个、地标保护制度7块×200元/个、彭阳红梅杏种植分布图1幅4000元(含制图费)元、彭阳红梅杏地理标志保护区域图制作1幅×2500元/幅(含制图费),彭阳红梅杏种植信息普查及收集整理装订2000元、地标名录印制200本×15元/本、良种繁育基地标识牌喷绘1块×1100元/块。
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预算资金。
彭阳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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