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22/2026-00006
文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统计局
责任部门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6-03-25
有效性
有效

彭阳县统计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5年,彭阳县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精神和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及区、市、县党委和政府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和统计改革发展任务,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不断提升统计法治建设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统计法治保障。现将全年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理论武装

一是始终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局党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周例会上先后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及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法律法规精神,提高政治站位,确保法律法规和制度规矩落实到各项统计工作实践中,做到知敬畏,守底线。二是聚焦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坚持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统计相关法律法规列入县委常委会,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议题,同时组织开展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进党校活动2次。有效提升领导干部参与,支持,推动统计工作发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全面强化全县各级干部职工依法统计意识;增强全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

一是健全领导机制。局党组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与统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定期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二是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同志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将履行法治建设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自觉接受监督。三是完善法治工作体系。明确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法治建设日常工作,配备兼职法治工作人员,保障必要工作经费。建立健全法治学习、依法行政、普法宣传等系列制度,推动法治建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深化依法统计,规范权力运行

一是主动公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严格执行“亮证执法”制度,主动公示执法身份,出示有关执法文书,做好告知说明,在统计执法事前,事后,及时将执法检查信息进行公示。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及时、准确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统计信息网等平台,依法公三开统计政策法规、统计标准、统计数据、统计报告、财政预决算、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等信息。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监督权。三是依法提供统计信息服务。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数据发布的规定,规范统计数据发布内容和流程。丰富统计数据产品,创新数据发布方式,加强统计数据解读,为社会公众、市场主体和党政决策提供优质高效的统计服务。

四、强执法严整改,提数据保真实

一是配合市统计执法局对我县规上工业,限额以上商贸业,有资质的建筑业等4家企业进行统计执法检查,被检查企业统计报表数据质量符合规定,未发现问题。二是针对国家统计督察反馈的5个方面10个共性问题,制定“整改台账+责任清单”,明确15项具体整改措施,完成率100%。其中,整改“部分企业数据填报不规范”问题,组织专项培训6场,覆盖企业统计员230人次。完善“企业自查+乡镇核查+县级复查”三级审核机制,全年核查企业182家,整改数据偏差问题37个,确保源头数据真实准确。

五、加强普法宣传,营造法治氛围

一是持续深化统计人员法治教育。将统计法律法规作为全县统计人员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的必修内容。结合专业年报会、业务培训会等,加强对基层统计人员、调查对象的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筑牢防范统计造假的思想防线。全年累计组织专项培训6场,覆盖企业统计员230人次。二是强化对社会公众的宣传。充分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9.20”统计开放日,“12.4”法制宣传日,“12.8”统计法宣传日等活动,发放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500余本,发放"一图"读懂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折页10000余份。三是结合全国人口变动抽样调查活动,通过发放普查宣传资料,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入户等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充分发挥上街宣传,举行专题培训等作用,广泛持久地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调查对象的统计法律意识,更好地支持和配合统计调查工作,按要求及时提供统计调查资料。

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

尽管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定不足,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统计执法力量薄弱,统计执法装备落后。二是统计法治宣传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部分调查对象、社会公众的统计法治意识仍需加强。三是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体制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源头数据质量管控压力依然存在。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和思想认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和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责任。二是持续深化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创新普法形式和载体,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提升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持续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加强对基层统计工作的指导和规范,提升源头数据质量。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提升数据治理能力。四是持续提升统计执法规范化水平。加强统计执法人员培训,优化执法检查方式,提升执法效能。组织符合统计执法资格证人员参加统计执法资格考试,为推动我县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统计保障。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打印本页

主办: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与维护:彭阳县网络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0954-7013891

宁公网安备64042502000001
宁ICP备11000053号-1 网站标识码6404250004

政府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pyxxxzx2010@163.com
中央举报中心 网站地图

适老化及无障碍服务 网站支持IPv6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