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14/2026-00051
文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6-03-24
有效性
有效

彭阳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5年,彭阳县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紧扣乡村振兴、农业强县目标,全县农业农村领域法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现将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强化思想引领,夯实法治建设工作基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相关法律法规,将其与《宪法》《民法典》等纳入党组(中心组)重点理论学习内容,认真研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政策读本。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全面严格落实会前学法制度,利用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周一理论学习等常态化开展集体学法,系统学习《种子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涉农法律法规,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今年来,局党组研究安排法治建设工作3次,开展党组会专题学习21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各支部开展集中学习40余次,党组主要领导带头讲法4次,组织全局干部集中学法活动5次,参加行政执法等业务培训4期,农业农村系统干部职工法治素养不断提升。

(二)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提升农业综合执法水平。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贯彻落实《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不断完善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机制,推动农业行政执法全流程纳入法治化、规范化、程序化轨道。先后制定出台《农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农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及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等制度文件,坚持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二是聚焦重点领域,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有序开展农药兽药使用监管、饲料违法添加整治、农资打假、私屠滥宰治理等专项行动。2025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85人次、执法车辆139车次,开展行政检查292次,联合市监局、公安局开展执法检查15人次,组织普法宣传28场次,核查投诉举报线索15条,下达责令改正及相关告知文书12份并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全年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抽样131批次(其中蔬菜79批次、肉类22批次、水果22批次、蛋类8批次),办理各类农业执法案件6起(动物监督案件3起、农业废弃物案件3起),累计罚没金额1.06万元,其中2宗案件分别被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评为高质量案卷和典型案例。三是强化执法人员管理,提升执法队伍规范化水平。严格规范执法人员准入与管理,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原则,统一规范执法人员服装穿戴标准,严格按照规定着装、仪容严整、举止规范。全县农业农村系统现有执法人员49人,执法过程中全体执法人员均能够做到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全体农业执法人员坚持将理论学习与提高业务能力有机结合,定期开展案卷评查、案例研讨活动,在2025年8月举办的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知识竞赛中荣获二等奖,充分展现了新时代农业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和专业风采。

(三)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提升法治宣传实效。坚持以《宪法》《民法典》《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扎实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全年组织举办线上及线下农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班20场次,累计培训4000余人次;紧扣“3·15消费者权益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放心农资下乡”、“民法典宣传月”、“禁种铲毒”等主题宣传活动8次,制作法律法规宣传展示展板48块,悬挂宣传横幅12条。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等宣传资料8000余份,现场接待群众咨询400余人次。打造法治宣传教育基地3个,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180户,编印示范户培训读本200余份,按时高效完成上一年度制定的目标任务。

(四)坚持依法履职,提升乡村振兴治理效能。始终坚持把依法履职贯穿乡村振兴治理全过程,不断健全制度体系、规范行政行为、强化法治保障,持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一是深化依法行政流程建设,提高基层治理效能。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推动政务公开透明,让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提升乡村治理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筑牢依法履职法治防线。健全“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引导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结对帮扶,畅通涉农法律救济渠道,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向基层延伸,为农民提供便捷的法律咨询、法律援助。聘请专业律师担任单位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行为实施、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重要合同及法律文书起草等方面的专业支撑作用,为农业农村工作高质量开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五)提升服务效能,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聚焦简政放权、规范监管、服务民生等关键环节,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全力打造公平高效、法治有序的涉农营商环境。一是监管执法更规范,公平公正守底线。严格落实开展行政检查前制定检查方案并报部门负责人批准制度,入企检查时全面规范检查过程,确保检查过程全记录可追溯,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在县政府网站统一公布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持续优化营商环境。2025年围绕种子、农药、肥料、畜牧兽医、农机安全等重点领域,累计开展行政检查292次,办理行政许可986件,实施行政处罚3起,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均在彭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以刚性监管守护市场秩序。二是简政放权提质效,政务公开更透明。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制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在彭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发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5年版),对权责清单与执法事项目录实行动态调整、及时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切实做到权力公开、流程透明、服务高效。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职责情况

一是强化统筹领导,压实法治责任。坚持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主要负责同志按要求认真完成年度述职述法报告,将履职情况作为述职重要内容,自觉接受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年按规定出庭应诉,做到“出庭、出声、出效果”,切实维护法律权威和政府形象。二是夯实基础保障,提升履职能力。全力保障法治建设经费投入,确保普法宣传、执法装备、法律顾问等专项经费足额落实到位。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选优配强专业力量,为依法行政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主要负责人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积极参加县委党校和司法局举办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班等活动,并将法治学习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推动全员法治素养不断提升,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农业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部分执法人员对新形势下农业执法工作认识不到位、学习不深入,执法业务技能和法律适用水平与新要求存在差距。执法队伍专业化程度不足,系统法律知识和执法实务培训不够常态化,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资市场监管等领域复杂案件办理能力有待提高。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执行不够细致,执法文书制作、案卷归档等基础工作仍需规范。

二是法学专业力量薄弱,执法队伍结构有待优化。县农业农村局持有行政执法资格证人员49人、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2人,一线执法力量薄弱、人少事多矛盾突出,难以满足常态化监督执法需求。执法队伍专业结构、年龄结构失衡,法学专业、专职法制审核人员偏少,法治专业素养和依法行政整体能力有待加强。

三是普法宣传精准性不足,群众法治意识有待提升。农业农村领域普法宣传方式较为单一,运用短视频、新媒体、以案释法、情景剧展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较少,内容针对性、实用性和新颖性不强,宣传效果不够突出。针对种植养殖户、农资经营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重点对象的精准普法不足,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仍需强化。

四、下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一)深化法治学习教育,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制度,切实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常态化开展法治专题学习,将《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农业农村领域法律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周一干部理论学习重点内容,做到学以致用、学用结合。积极推动全体领导干部运用“学习强国”、“农夫学法”、“法宣在线”等线上平台,拓宽学习渠道、丰富学法形式,推动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法治思维,营造全局上下重法治、守程序、讲规范的良好氛围。

(二)提升普法精准性,增强群众法治意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对象、重要节点开展精准普法、靶向普法,提升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聚焦农资经营户、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重点群体,创新普法宣传形式,综合运用线上线下平台,通过以案释法、田间课堂、入户宣讲、新媒体推送等方式,普及生产经营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营造良好农业农村法治环境。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巩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成果,推进法治教育宣传基地建设,不断提升基层法治宣传教育实效。

(三)建强执法队伍,优化人员结构与专业力量。培养兼具法学专业背景与农学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逐步优化执法队伍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在岗培训,严格执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上级业务培训、跟班学习,积极开展“大练兵”、“大比武”等实操活动,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健全执法队伍考核激励机制,鼓励现有干部考取法律职业资格证,强化责任落实、作风建设和纪律约束,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法农兼备的高素质农业执法队伍。

(四)规范农业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确保程序合法、过程留痕、结果公正。严格按照《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精神,统一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案卷整理归档,明确案件办理流程和办理标准。定期开展执法案卷自查、交叉互评和问题整改,由法学专业人员专职负责法制审核工作,对案件质量从严把关。聚焦农资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植物防疫等重点领域,加大执法检查和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各类涉农违法行为。

(五)推进执法数字化建设,提升监管执法效能。积极运用“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推进执法案件网上流转、数据录入、证据上传、结果公示,实现执法全程数字化管理。推行“扫码入企”,对行政检查进行全过程监督。推广使用移动执法终端、电子取证设备等信息化装备,提升现场执法快速取证、精准监管效率。充分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等信息化技术,及时归集执法数据,实现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协同监管,推动农业执法从“被动监管”向“主动预警、精准执法”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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