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彭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领域及考察宁夏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印发的《关于印发〈彭阳县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清单(2022-2025年)〉的通知》(彭党办发〔2022〕3号)文件精神,不断完善制度体系、规范执法流程、强化监管效能、提升服务意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得到有序推进。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以学赋能强根基,厚植法治履职底蕴。坚持把理论学习作为法治政府建设核心抓手,推动学用结合、知行互促。一是常态化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其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例会核心学习内容,列入年度学习计划,累计组织学习51次、举办专题讲座1期,切实筑牢执法人员法治思想根基。二是精准化开展法规培训,制定《2025年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会前学法机制,系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46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络学院等线上平台培训2次,培训时长不低于50课时,举办执法人员能力提升班1期、专题培训5次,开展领导干部专题讲法1次、交流研讨2人,全面提升执法人员依法履职能力。
(二)建章立制优队伍,规范执法提升质效。健全制度体系,锻造高素质执法队伍,推动执法工作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一是压实法治建设责任,严格落实党政负责人述法制度,党组书记、局长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靠前指挥、抓实抓细,按时报送年度述法报告;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容错机制,全年办理的167件案件中,不予处罚6件、减轻处罚21件、从轻处罚32件,行政约谈市场主体4次、敦促提醒3次,实现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二是严格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托执法系统应用平台,实现案件录入、审批、监督全流程线上处理,全年办理各类行政处罚案件167件,罚款26.79万元;配置1名法制审核人员,普通程序案件审核率、公示率均达100%,组织12次“案审会”,集体讨论决定39件案件行政处罚事项,占比49.4%,实现案件审核全流程闭环;落实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聘请1名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助力行政执法审核、矛盾纠纷化解和重大决策咨询,提升执法专业化水平。三是强化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2025年组织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证件考试,21人顺利通过,其中新申请6人、换领15人,目前全局持证执法人员达43人,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持证上岗、亮证检查;推动执法设备迭代升级,新配发17台移动执法终端和11台执法记录仪,确保执法全过程留痕、可追溯。
(三)聚焦民生守底线,精准监管筑牢安全屏障。聚焦“三品一特”等民生重点领域,精准发力、从严监管,全力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是抓牢食品安全监管,健全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体系,先后开展长江禁捕、集体性聚餐、三小行业治理提升、“两超一非”、食用植物油、餐饮外卖、食品“生鲜灯”等8个专项整治行动,累计检查各类经营主体1200余家次,发现问题隐患180余个,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52份,核查处置外卖消费投诉33件,立案查处65件,罚没款6.38万元,办理超限量、超范围添加食品添加剂违法案件5起,罚没款11.1385万元;发挥食品抽检质效,开展食品抽检278批次,对1批次不合格产品立案调查,利用ATP快速检测仪器对餐饮具现场快检64批次,合格率达96%以上;全方位整治校园食品安全,春季开学季组织开展校园食品专题培训,对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及大宗食材供应商开展2次全覆盖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78个,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自查率、大宗食材供应企业公示率均达100%,对厨具餐具现场快检460余批次,合格率达95%,督促全县56所学校食堂完成“一校一档”建档工作。二是抓紧药品安全监管,全面开展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和“规范药房”建设,加强特管药品、无菌植入、诊断试剂、低值易耗、大型器械监管;联合开展毒麻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检查,督促4家麻精药品和5家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单位严格落实“五专”管理,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97家次,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8份,立案查处4起,罚没款1.7万元;评价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94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8份、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6份,完成药品抽检17批次,涵盖国家集采专项药品4批次、国家基本药物专项8批次、中药饮片专项3批次、评价性专项药品1批次、不合格药品跟踪专项1批次。三是抓实工业产品质量监管,充分发挥抽检导向作用,先后抽检化肥、地膜、食品相关产品、羽绒制品、儿童用品等产品116批次,发现不合格产品11批次,均已立案查处;开展电线电缆质量安全专项检查,下架不合格电线电缆产品16卷,对11批次抽检不合格产品经营主体依法立案查处,已办结7起,罚没款共计3946.79元,剩余4起正在办理中;开展软泥玩具专项检查,检查经营主体56家,下架不合格产品231个;持续抓好民生领域计量监管,对全县12个乡镇64家企业用于贸易结算的64台地磅开展“上门式”集中检定,深入开展“计量服务进万家”行动,免费为经营户校准电子秤100台,集中送检全县30块民用“三表”,切实解决市场主体“检定难、检定贵、检定远”痛点;组织开展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专项抽查,共抽查产品10批次、定量包装商品85件。四是抓严特种设备风险排查,牵头制定印发《2025年彭阳县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计划表》,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共排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40余家,发现风险隐患44条,全部整改到位;开展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检查燃气器具、消防产品、建筑保温材料销售主体39家、高层建筑住宅电梯118部;开展城镇燃气压力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排查治理,对燃气经营主体91米工业管道及60.5915公里城镇燃气压力管道进行全面排查,梳理检查检验报告并建立相关台账。
(四)普法赋能浓氛围,法治理念浸润人心。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创新普法形式、拓宽普法渠道,着力营造人人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一是深入基层“集中普”,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药品安全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12次,发放宣传材料1万余份,接待现场咨询3000余人次;“3·15”期间集中销毁假冒伪劣商品8大类40多个品种、1164件,货值7.52万元,以实际行动震慑违法行为;深入社区、学校、企业开展“法治大讲堂”活动7次,用浅显易懂的语言向群众普及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二是拓宽渠道“线上普”,坚持“线下+线上”融合普法,维护好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普法阵地,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定期发布政策解读、法律法规修订、典型案例、办事指南等内容,全年共发布各类宣传信息259篇,实现普法常态化、便捷化。三是融入执法“现场普”,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原则,将法治宣传贯穿日常监管全过程,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开展现场普法指导,引导经营主体依法诚信经营,全年累计开展现场普法1500余次。
二、重点任务落实情况
(一)规范涉企监管,精准发力优化营商环境。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规范涉企检查行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计划统筹精准化,统筹编制涵盖160家企业主体、23项检查事项的行政检查计划,主动公示检查计划及举报途径,科学制定《彭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涉企执法检查计划清单》《彭阳县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5修订版)和2025年度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等文件,派发2025年度随机抽查工作任务22项,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检查30次,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二是监管模式创新化,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统筹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汇总全县抽查事项96项、部门联合抽查事项45项、部门联合抽查计划30项,联合教体局、公安局、卫健局、文广局、应急局等单位开展联合检查31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减少多头重复检查,切实降低企业负担。三是信用监管常态化,综合运用信息公示、信息共享、联合惩戒等方式强化市场主体监管,着力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联合惩戒机制,累计公示行政处罚信息70条,将未履行2024年度报告的6827户经营主体列入(标记)经营异常名录(状态),对宁夏鸿盛食品有限公司等24家连续两年未履行年报义务的市场主体作出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罚,同步告知14户市场主体信用修复事宜,2025年共办理信用修复业务721户;持续加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力度,立案查处无证无照经营主体4户,罚没款11.34万元。
(二)严打违法乱象,重拳整治规范市场秩序。强化公平竞争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全力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一是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建立业务骨干初审、分管领导复审、疑难问题法律顾问会审的三级审查机制,严格按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对2025年度起草及代拟的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5个政策文件开展合法性、合规性审查,涉及4个相关部门,针对发现的问题修改调整文件2个,提出针对性修改意见6条,有效防范政策文件妨碍市场公平竞争风险;按照“全面排查、分类梳理、精准清理”原则,对2025年以来制定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开展专项核查清理,未发现存在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内容;建立健全政策文件抽查机制,对2024年以来出台的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政策文件实施随机抽查,抽取4个部门的4个政策措施文件,未发现违规问题。二是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加大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整治力度,组织召开专题培训会4场次,覆盖全县80余家肉类生产经营主体负责人,累计监督检查肉制品(含速冻肉制品)食品生产经营主体414家次,排查整改问题58个,组织开展监督抽检36批次,均合格,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7起,罚没金额3.61万元,向县纪委移交问题线索1条;扎实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围绕农村食品“三小”行业、村校周边、集贸市场等风险点,检查各类经营主体790余家,发现且整改问题隐患253个,没收假冒伪劣食品56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6份,立案查处违法案件26起,罚没款3.34万元,向县纪委移交问题线索4条。
(三)践行枫桥经验,用心用情化解矛盾纠纷。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一是建立高效矛盾纠纷处理机制,畅通“12315”和“12345”投诉举报渠道,实行24小时接听群众来电,建立“接收—转办—处理—监督”四级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对投诉举报迅速转办、积极督办、按时办结、及时回复,确保投诉举报办结率达到100%;全年共处理消费投诉984件,接收处理投诉举报信函50件,办理信访件3件,办结率均为100%,办理诉转案20件,罚没款2.57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1.70万元,培育在线消费纠纷解决企业(ODR企业)8家,新增3家,指导ODR企业处理纠纷4起,办结率100%。二是建立便民矛盾纠纷处理渠道,聚焦外地消费者现场调解难、到场难问题,创新矛盾纠纷调解方式,推行“互联网+调解”新模式,主动设立线上调解室,有效降低外地消费者维权成本,用心用情用力化解群众消费纠纷,成功处理跨省投诉1条,为消费者挽回损失1700元。三是建立严格问责机制,完善投诉举报处理结果监督机制,局党组对投诉举报处理结果进行不定期抽查,针对群众反映的执法人员不作为、服务态度差、处理程序不规范等情况,由局党组成立专项调查组,根据问题严重程度,依规约谈、依法处罚、依纪追责,以问责倒逼执法人员履职尽责、提升服务意识。
三、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面对直播电商新业态和“职业打假人”新形势,部分执法人员法律适用不够精准,投诉举报答复不够规范,引发行政复议10件。
(二)监管覆盖存在盲区。执法监管力量有限,70%力量用于处理投诉纠纷,偏远乡村“三小”场所监管缺位,过期食品、假冒伪劣产品等问题易反弹。
(三)普法实效性不足。普法形式较为单一,多以传统方式为主,新媒体普法内容创新性不足,缺乏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传播效果不佳。
四、下一步打算
(一)精准赋能提能力,筑牢执法公信力。聚焦投诉处理、法律适用等重点问题,开展靶向培训,通过以案释法、问题复盘等形式,规范执法流程,提升执法人员依法履职能力。
(二)织密监管网络,增强监管穿透力。优化监管力量配置,推进“互联网+AI”智慧监管,推行“网格+重点”监管,建立偏远乡村“三小”场所监管台账,开展高频问题专项整治,防范安全隐患反弹。
(三)创新普法形式,提升普法渗透力。开展“订单式”普法,精准对接群众需求,创新新媒体普法形式,制作短视频、动漫等宣传内容,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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